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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发(作者:)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立统一的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6.10.31

• 【字 号】泰政办发〔2016〕14号

• 【施行日期】2016.10.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安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

泰政办发〔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泰安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

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方案。

一、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事项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将列入省政府《公共资源

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统一纳入交易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凡是列入

目录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转让、产权交易、药械采购

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主要包括:

(一)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

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

和服务);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交易;

(四)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

(五)公立医院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公立学校教学仪

器的集中采购;

(六)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构及法院罚没物、判决物,

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

(七)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

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

(八)依法应该公开招标(采购)的其他项目和其他规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

项。

二、整合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

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建立统一

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

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泰安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

和服务;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

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收集、发XXX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

持等。

(二)泰山区、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景区、市徂徕山汶河

景区、高铁新区等市辖区范围内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易项目,全部进

入市级平台进行交易,其业务职能整体划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保留相关交

易机构,工作人员和资产自行分流处置。

(三)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为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撑。按

照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资源、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服务平台的要求,使用省市

统一的网络平台开展业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资产维持原有管理渠道不变。

(四)对目前仍然分散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本着“监管职责

不变、交易职能划转”的原则,单位隶属关系不变,凡涉及交易环节的业务职能和

任务,统一纳入市级平台管理。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依据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有网络交易平台为基础,整合建立上连省级平台、终端覆盖县(市、区)的电子

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省、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

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各级行政监管部门要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能,加强公共资

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为市场主体、社会公

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

托有形市场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四、统一交易管理规则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清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的要求,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

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坚决

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依据上级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细则、服务流程和标

准,研究制定《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细则》及适应交易监管需求的相关管理制

度和规定。

五、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

(一)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

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制定并实施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

务流程和标准,监督管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县级分中心运行,负责法律法规

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监管等。

(二)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财物的日常管理和监

督,研究确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重要事项。

(三)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完善

监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国土资源、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卫生计生、环保、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地税、法制等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依法履行的监管职能不剥离、不削弱,继续

依法履行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能。健全行政监督部门

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及相关部门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案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

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

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市域范

围内现有的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和评审专家情况进行调查汇总,逐步纳入省级专家库

统一管理。各级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对在平台上交易的公

共资源类项目,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成本支出由各级财政按原渠道统筹安

排解决。

本文标签: 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交易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