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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

第二部分: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的有关规定

一、 运动员禁用方法

(一) 篡改血液和血液成分

以下方法禁用:

1. 向循环系统内注入或回输任何来源及任何数量的自体、同源或异源血液或血

红细胞制品。

2. 人为提高氧气摄入、输送或释放的方法。包括但不仅限于使用全氟化合物、

乙丙昔罗【efaproxiral(RSR13)】及经修饰的血红蛋白制剂(如以血红蛋白为主剂

的血液替代品,微囊血红蛋白制剂等)。补充氧气不禁用。

3. 通过物理或化学手段,以任何形式向血管内输送全血或血液成分。

(二)化学和物理篡改

以下方法禁用:

1. 在兴奋剂检查过程中,禁止篡改或企图篡改样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行为。

包括但不仅限于:置换尿样和/或变更尿样(例如使用蛋白酶)。

2. 在6小时内,静脉输液或静脉注射剂量不得超过50ml,但在医疗机构进行

的合理治疗或临床检查过程中的正当使用除外。

(三) 基因兴奋剂

以下具有潜在提高运动能力的手段禁用:

1. 改变核酸聚合物或核酸序列;

2. 使用常规或经基因修饰的细胞。

二、 运动员兴奋剂检查项目

运动员赛内检查的样本检测《兴奋剂目录》中第一部分所有的禁用物质和《兴

奋剂目录》中第二部分所有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运动员赛外检查的样本检测《兴奋剂目录》中第一部分中的除麻醉药品品种、

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以外以

及《兴奋剂目录》中第二部分除所有说明赛外不禁用的物质以外的所有禁用物质和

禁用方法。

三、运动员兴奋剂检查样本中某些禁用物质的浓度上限

《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中,除下表所列的物质有允许尿中浓度上限,需

进行定量检测,或本章中有特殊说明的物质外,其余禁用物质只要经科学方法确证

尿中存在该禁用物质或其代谢物、标记物,无论浓度高低,均视为该样品含有禁用

物质。

定量检测阈值物质表

物 质 名

四氢大麻酚酸

去甲伪麻黄碱

麻黄碱

甲基麻黄碱

伪麻黄碱

福莫特罗

吗啡

19-去甲雄酮

沙丁胺醇

甘油

四、运动员治疗用药

运动员确因治疗需要使用含有《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药物,或含有由国

家体育总局规定的部分特殊项目所禁用,但不包含在《兴奋剂目录》中所列物质的

药物,应向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申请治疗用药豁免。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对运动员

申请治疗用药豁免的具体程序做出规定,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授权的治疗用药豁免委

员会审批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突发急救事件治疗时允许遵医嘱先使用,再申

报。

尿中浓度上限

15 ng/ml

5.0 μg/ml

10 μg/ml

10 μg/ml

150 μg/ml

40 ng/ml

1.0 μg/ml

2.0 ng/ml

1.0 μg/ml

1 mg/ml

附 加 说 明

大麻、大麻酯和四氢大麻酚类的代谢产物

诺龙及多种蛋白同化制剂的代谢产物

本文标签: 禁用兴奋剂物质运动员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