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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发(作者:)

目录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研究报告 ......................................................... 2

一、互联网基金销售 .................................................................... 2

二、市场情况及主要平台运营情况 ........................................... 4

三、互联网基金的意义 ................................................................ 9

1、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 ............................................... 9

2、拓宽基金销售渠道 ............................................................ 9

四、 互联网基金的优劣势....................................................... 10

1、降低了基金投资门槛 ...................................................... 10

2、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更多 .................................................. 11

3、创新产品带来的附加功能 ............................................. 11

1、互联网基金销售宣传推介的规范性不足 .................... 11

2、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交易风险亟需加强 ......................... 13

五、 政策监管情况 ................................................................... 16

六、 审批情况及条件 ............................................................... 17

1、基金销售牌照 .................................................................. 18

2、基金销售支付牌照 .......................................................... 20

七、 参考资料及附录 ............................................................... 21

1、参考资料 ........................................................................... 21

2、附录 ................................................................................... 21

1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研究报告

一、互联网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

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这些活动由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相关机构完成。该类机构主要提

供支付结算服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注册登记服务等与基

金销售业务相关的服务。

而互联网基金销售就是以互联网为渠道,使得客户能够更加

方便地完成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1992年嘉信理财(美国)率先推出网上基金超市,2003 年 4

月 7 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与民生银行合作共同推出基金网上交

易系统,这是国内第一个网上交易系统,之后各个基金公司都开

始推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互联网作为基金销售的新渠道,开始

逐渐发挥重要作用。2004 年,招商基金的网上交易获得了巨大

的成功。据报道,招商基金第四季度的网上交易额达到了 50%

以上,而网上交易次数占总交易次数的 80%左右,已经远远超

过了传统线下柜台的交易数量。2004 年以后,“银联通”、“银

基通”等一系列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基金

支付结算的方式开始逐步多样化,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便

利选择合适的交易与支付方式。

2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概念为人所熟知则是2013年。2013年

6月17日,支付宝与天弘基金携手推出“余额宝”,掀起了互联

网基金销售的热潮,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开始密切关注余额

宝,将自己的小额资金纷纷充值进支付宝,转入到余额宝。随后

2013年11月1日,淘宝又推出了“基金网店”模式,各类基

金管理机构通过在淘宝开设网店,完成基金直销活动。阿里巴巴

对基金销售的两次创新之举成功地为基金销售探索出了一种新

模式,为基金销售打破银行垄断的市场格局提供了可能,也让更

多中小投资者首次接触到了基金的概念。一投石激起千层浪,百

度、京东、腾讯、苏宁等互联网巨头也迅速推出自己的“宝宝类”

产品,并在取得基金销售牌照后迅速增加了平台基金销售数量,

第三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络平台也逐渐为大众所熟知。目前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可分为五类:

1、普通互联网企业:无任何要求;可以做流量,广告;

2、开展互联网电商服务业务:有淘宝,京东;

3、开展基金支付业务;有银行、三方支付类;比如支付宝,

财付通等;

4、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有银行、证券、第三方销售、基金

直销;

5、基金发行业务;目前证监会批准的基金公司(截止2016

年9月107家);

3

二、市场情况及主要平台运营情况

按照证监会统计,目前拥有基金管理资格,并可进行基金直

销业务的机构共有107家。

拥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机构共有380家,其中商业银行141

家,证券公司99家,期货公司18家,保险公司4家,保险代

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5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6家,独立基金

销售机构107家。

拥有为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第三方

支付机构40家。

就互联网基金销售市场而言,截止2016年9月第三方基金

销售平台名单共有107家,其中不仅包括天天基金网、诺亚销

售、众禄销售、好买基金销售等最早一批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公

司,还包括近来逐渐兴起的数米网、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上海利得基金销售、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等。

2015年一季度,天天基金网的基金销售交易达到764万笔,

基金销售额为1264.39亿元。占据整个第三方销售市场的80%

至90%的份额。

以业内领先的天天基金网为例,2014年其共上线83家基

金公司的2051只基金产品,基本做到基金产品全覆盖;2014

年天天基金网共计实现基金认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交易

4

1136.64万笔,基金销售额为2297.67 亿元,其中,“活期宝”

共计实现申购交易662.26万笔,销售额累计1760.47亿元。可

以看出,现金管理类的“活期宝”产品贡献了天天基金网基金销

售额的76.62%,非现金管理类基金销售规模达到537.2亿元。

和2013年相比,天天基金网基金销售规模猛增,根据东方

财富2013年年报,当年天天基金网基金销售额为360.89亿元,

其中“活期宝”基金销售额为262.85亿元。这就意味着,2014

年天天基金网基金销售额增长了5.37倍。天天基金网却依然亏

损了565.32万元,只是亏损额较2013年减少近一半。2015

年天天基金网前三季度基金销售额为10477.51亿元,天天基金

网极有可能已经在2015年实现盈利。

截至2015年12月25日,独立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中,

天天基金以2154只基金的代销数量位居榜首,领先第二名蚂蚁

聚宝(阿里巴巴控股)132只,9月底上线的陆金所(P2P平台)

短时间内网罗1827只基金,位列第六。

蚂蚁聚宝和陆金所的代销基金数量在四季度出现了爆发式

增长。沪上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电商总监透露,根据后台数据,11

月以来,蚂蚁聚宝和陆金所进行了大规模的费率优惠活动,带来

了不少增量,规模已逼近天天基金。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主要客户是中小规模投资者,这一类投资

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偏低,投资金额偏小,对收益率及风险较为敏

感。因此从最早的余额宝,到后来的跟随者零钱宝、理财通等都

5

对接了低风险的货币基金作为主打产品,并在宣传时弱化基金投

资风险、强化收益率,并采取与银行同期存款作比较的宣传方式。

该方式涉嫌违规,已被证监会叫停,少数机构还因此收到了证监

会的行政罚单。为了吸引客户,平台往往会对投资者进行补贴,

投资者的收益=基金实际收益+机构补贴收益。由于货币基金的

低风险与高复制性,宝宝类产品很快成为各大互联网公司与基金

公司展开合作时的标配。这些产品降低了基金投资门槛,申购赎

回操作方便,具备较好的流动性特征。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但平台则处于“赔本赚吆喝”的阶段,难以盈利。同时,此时的

互联网公司往往没有相关牌照,用户的开户,基金申购、赎回等

服务都由基金公司提供,互联网公司只作客户引流。实际上是基

金公司借助互联网渠道进行的基金直销。

后来随着各大互联网公司先后取得基金销售牌照,各类基金

超市纷纷上线,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自2013年8月

1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施行后,各大平

台为争夺客户,各家基金公司直销、第三方销售机构纷纷在认申

/赎购费率上开始打折让利吸引投资者。某些基金公司更是推出

了基金“零费率”优惠活动。目前,蚂蚁金服和天天基金网等大

平台的部分基金申购费用仅为1折。如天弘中证500指数的申

购费率就从之前的1%降为目前的0.1%。新一轮的烧钱大战由

此拉开帷幕。

几年前,首批基金销售牌照发放时,基金销售的市场格局是

6

银行渠道占6成以上,基金公司直销占3成,券商占8%,剩下

的才是其他基金代销机构的市场。如今,这个格局已经被打破,

据某第三方销售机构副总透露,目前新型互联网销售平台销量已

占据整个市场的三分之一,银行渠道也同样降至三分之一,剩下

的才是基金直销和券商平台。三四年时间,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

已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然而随着牛市的过去,基金销售频

频遇冷的现状让基金代销平台发展滞涨,多家知名第三方代销机

构不得不另辟蹊径,开始差异化经营:

1、2016年3月中旬,众禄金融推出众禄配置宝,以公募

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产品经理根据市场风格,在股票型、债券

型和货币型之间进行大类资产动态调整。官方数据显示,3月15

日至7月5日,配置宝收益率为6.05%。

2、5月份,雪球网旗下基金组合APP蛋卷基金正式上线。

蛋卷基金对基金产品进行优选,按照“安睡计划”和“斗牛计划”

两个类别进行推荐,“安睡计划”主要是债券基金,“斗牛计划”

则是股票基金,主要针对希望博取高收益的用户。之后又上线了

“蛋卷家族理财计划”,作为一个生命周期基金组合,根据不同

年龄层次,配置不同股、债、金比例,并根据年龄增长做出调整。

3、天天基金网在2016年6月底联合数家基金公司,推出

业内第一个以基金公司为投顾的投资组合产品——组合宝。从产

品细节上来看,这应归类于FOF产品,这也是监管层发布FOF

征求意见稿后,首家大范围推出具体产品的第三方机构。

7

4、7月份,盈米财富推出了组合基金平台“且慢”,可以将

多只公募基金集合展示,统一跟踪,一键下单。“且慢”为各类

基金投研人员、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达人等提供资产配置组合工

具和组合服务,邀请专业的做投资的人、机构来构建基金投资组

合。

5、7月底,京东金融推出了一只私募FOF——弘酬集结号

FOF,之后又推出了一款基金策略产品“基智播报”,产品由京

东金融联合多家基金公司合作开发,由基金公司量化团队提供基

智播报热度与主题投资热度,通过大数据与量化模型分析未来大

盘走势,对应设置了0°至100°的热度值反映股市热度。

6、8月份, 苏宁金融推出了稳健型、激进型、保守型三大

类基金组合理财产品。此外还将开发智能投顾系统。

7、8月份,蚂蚁聚宝上线了组合理财项目,提供稳健型、

平衡型、保守型三类风格组合,每个组合下面都有6家基金公司

所提供的组合。同时蚂蚁聚宝开始将转向基金定投领域。近期更

是推出“慧定投”功能,利用大数据帮助客户决定每期定投金额,

让定投变得更加智能、灵活。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互联网基金的交易规模

为61947.4亿元,同比增长175.4%,预计之后几年将持续保持

25%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8年达到154787.8亿元。2014

年基金互联网化的水平达49.1%,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后

几年将会超过50%,到2018年达到66.8%。互联网基金销售

8

仍有较大市场空间,但后入者难以实现对先入者的反超。

三、互联网基金的意义

1、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

相对于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借助互联网销售基金的自主性

更强、覆盖面更广、资金流动效率更高,可以大大提高社会闲散

资金的利用率。一方面由于基金申购门槛低,人人都能参与其中,

覆盖面极为广泛,能够实现碎片化理财,能广泛将社会闲散资金

利用起来;另一方面,个人通过基金销售平台可以自主决定基金

购买数量、购买期限,赎回时间,并能获得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

的可观收入,这样,社会的闲散资金可以高效地利用起来,大大

盘活了闲散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理想

的投资理财渠道。通过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实现基金交易便捷、

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快速、高效地调节市场资金的供需平

衡,合理分配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拓宽基金销售渠道

我国基金销售市场渠道竞争激烈,而商业银行拥有丰富的客

户资源,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据统计 2011 年我国商业银行代

销渠道占比最大,为 55.9%,其次才为基金公司直销,占38.3%。

基金销售渠道以商业银行为主的格局会带来一些问题:从银行角

度来看,各大银行的基金销售大多是以基金托管为目的,其营销

重点是募集期的初次发行,更多地带有一次性发行的色彩,缺乏

9

后续发行机制;且银行的营销大多不符合市场需求,发行一般采

取任务式的营销方式,是非市场化的运作,销售成本过大、人员

数量和质量都达不到市场理财服务的需求。从基金公司角度来看,

基金公司委托银行代销基金产品,会在佣金费率、发行档期、销

售资源调动方面失去主导权,缺乏基金产品开发和管理积极性,

导致投资者资产大打折扣,进一步削弱投资者投资意愿。

然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主力却是基金管理公司和独立基金

销售机构,主要通过自建网络平台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进行基金

网上销售。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基金销售的创新产

品越来越多,通过高收益、高流动性、低门槛等特点吸引越来越

多的投资者,尤其是以往从不购买基金的中低收入个人投资者。

互联网基金销售大大拓宽了基金的销售渠道,必将改变商业银行

占主导的市场格局,必将促使基金销售甚至基金行业快速发展。

四、 互联网基金的优劣势

优势:

1、降低了基金投资门槛

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就是高效,互联网基金销售的兴起,降低

了基金投资的门槛。以往银行往往会针对基金理财设置5万元的

入门门槛,使得很多人被基金投资拒之门外。而互联网基金销售

利用网络优势,撬动了小额散户的市场,数量众多的小额散户的

财富聚集在一起,甚至远远超过优质客户的资金总量。互联网基

10

金销售一方面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为

基金理财做了宣传推荐,让基金理财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

2、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更多

通过互联网购买基金的用户,往往拥有更为便捷的渠道与基

金公司进行沟通。通过这些沟通,客户将对自己所持有的基金拥

有更为全面、透彻的了解。同时,基金公司也能借助互联网进行

合格投资者教育。这种双向交流,及时反馈的机制,有助于推动

基金信息传递的高速化与透明化。同时相同基金的持有者也能通

过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搭建的社区方便的进行交流。

3、创新产品带来的附加功能

各类“宝宝类”产品除了拥有货币基金本身的投资功能之外,

还增加了生活缴费,购物消费,实时到账,便捷申购其他基金的

优点。这些功能贴合移动时代人们的需求,因此受到热捧。

劣势:

1、互联网基金销售宣传推介的规范性不足

余额宝刚上线的时候,支付宝就大肆宣传收益“超八倍银行

利息”,众多网友看到此广告后都纷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并认

为其与银行存款一样安全无风险。之后支付宝也推出很多其他广

告,其中有宣称“余额宝累计收益率(年化)4.87%,是活期存

款的近 14 倍,随时转入转出看收益,更有全额赔付”。广告仍

将其与银行存款作比较,更没有提到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这种

只突出高收益而避谈风险的宣传广告却仍在地铁这样的公共场

11

合高调亮相。面对刻意回避风险提示的质疑,支付宝公关部人员

如此解释:“地铁广告主要卖点是支付宝钱包而非余额宝,所以

我们不认为有必要提供这样的标识”。

2013 年 10 月 28 日,百度理财平台与华夏基金合作推

出保本保收益理财计划,也大力宣传其高收益,称年化收益率高

达 8%,也引起极大争议。证监会官方微博立即称将对该业务的

合规性予以核查。随后百度立即改口称年化收益率 8%只是“收

益目标”,不对投资者承诺保本收益,随后便删除了 8%年化收

益的广告。但此时已有大量用户冲着8%的收益率而购买该理财

计划,之后证监会也宣布其报送的业务方案及正式上线的合作模

式中未涉及承诺收益等违规事项。然而在 2013 年 12 月 25

日,曾经购买百度“理财计划 B”的用户获得的百宝箱开启了,

“百度理财 B”组合两个月收益确实达到了 8%,其中华夏现金

增利年华收益约 4.77%,其余部分通过百度百宝箱现金回馈补

足。

与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不同的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类似

的情况下却受到了监管。数米基金作为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曾

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宣传“数米胜百八”的活动,宣称最高年

化收益可以达到 8.8%。然而 2014 年 1 月 2 日恒生电子发

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数米基金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指出其违规宣传,宣传用语存在不当之处,且对通

过数米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投资者进行收益补贴,违反

1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责令数米基金限期

改正。

同样,天天基金作为独立的基金销售机构,也曾在其公司网

站及相关互联网资料上使用“活动年化总收益 10%”、“欲购从

速”、“100%有保证”等用语,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指出其宣传推介材料中没有充分揭示货币市场基金的

投资风险,使用保证保本的宣传用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令

天天基金限期整改。

数米基金与天天基金作为基金代销机构,在宣传高收益,预

测基金业绩,使用保证词语时受到了证监会的监管,而支付宝等

互联网平台的类似宣传却可以充斥市场。像支付宝这样,仅仅是

对余额宝的高收益予以宣传,不对风险予以提示,其效果就是天

弘基金宣传增利宝货币基金无风险高收益,若不对其进行监管,

基金销售机构完全可以借由互联网平台来对基金进行高收益宣

传,这样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宣传规制也形同虚设。

2、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交易风险亟需加强

基金销售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基金,尤其是货币市场

基金,除了传统渠道的风险外,还会存在其他风险,以下以余额

宝为例进行分析。

一是技术风险。2014 年 2 月 12 日早上,每天显示收益

的余额宝却显示为“暂无收益”,大多数用户看到这四个字后都

担心自己资金安全,纷纷咨询支付宝客服。支付宝方面却回应收

13

益延迟发放显示是因为系统在升级,让用户耐心等候,不用担心

资金安全问题。之后在上午 10 点左右才有部分用户表示已经收

到收益。这一技术故障让许多余额宝用户气愤,指责系统升级属

于正常情况,但为什么不事先进行公告告知用户可能会出现显示

问题,并质疑此次事件可能在支付宝预料之外,属于突发意外。

但这次的技术故障也确实暴露了余额宝的技术风险,面对庞大的

资金和用户,余额宝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数据信息,恐怕很难做到

完全没有差错,这都会让投资者的资金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干扰,

更何况还有黑客入侵、木马等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

二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也称巨额赎回风险,是基金

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是指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导致连续

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公司出现现金支付困难,投资者可能面

临暂停赎回、欲出手却不能的局面。比如余额宝,在余额宝客户

数超过 4900 万户,规模超过 2500 亿元的时候,余额宝开始

限制用户转入支付宝资金的额度,单日单笔不超过 5 万,每月

不超过 20 万。而此前余额宝向支付宝资金划转并无限制,现在

却限制用户转入余额宝的最高额,是为了缓慢资金赎回的速度,

因为按照目前一般 T+0 货币基金的运作模式,客户提前支取的

资金都需要基金公司或相关机构来垫付。随着余额宝规模的迅速

扩大,如果客户在同一时间内大规模赎回,将会难以控制这种垫

资规模,很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余额宝大力宣传“随时提取”,

大部分用户也因其高流动性而将资金转入其中,但是在过去半年

14

多时间里,不少用户表示在赎回高峰时就曾遭遇过赎回速度过慢

的情况。但是如果余额宝为了应对赎回高峰而预留大量现金作为

垫付资金,又会大大降低余额宝的收益率和对用户的吸引力。

三是内部管控风险。客户在注册支付宝的时候需要提供实名

认证,支付宝掌握了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手

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卡号、个人标识码等个人隐私。但是

支付宝对客户资料的风险管理能力却明显弱于银行系统,存在很

大的客户信息暴露隐患。新闻媒体也曾报道过支付宝等机构的客

户信息泄露事件,而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往往会导致客户资金的

被盗。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交易,即使已经设置了多重安全保密

措施,也会因为受木马黑客的入侵或其他不当操作而被盗走资金。

比如最近经常发生支付宝余额宝账户被盗案件,由于余额宝与支

付宝两个账户之间可以通过转入转出实现相互转换,支付宝账户

的安全将直接影响投资于余额宝的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投资者只

需拥有一个互联网平台的实名账户,即可直接进行开户、申购、

赎回等基金交易操作,不需要再注册或登录基金账户、交易账户

就可以完成相应操作。如果用户的支付宝账户被盗,将很容易导

致其基金账户的资金被划转,而支付宝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也比基

金销售机构低很多,支付宝自身的信息系统也更容易遭受攻击,

支付宝账号被盗的风险远远大于传统基金账户被盗的风险。最近

经常出现的余额宝资金被盗事件也足以证明互联网平台的资金

安全保障亟需加强。

15

五、 政策监管情况

目前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管框架主要如下图所示

政策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

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2007/10/1

2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2007/10/1

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2

2009/11/2

3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010/10/2

5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2011/9/23 2011/10/1

行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2013/3/18 2013/3/18

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

2009/11/2

3

2011/10/1

2007/10/1

2

2008/1/1

发文日期 施行日期

2007/3/15 2007/3/15

16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2013/6/28 2013/8/1

规定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2013/7/18 2013/7/18

导意见

六、 审批情况及条件

2012年2月自证监会放出首批四张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后,

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呈现井喷之势,一路发展到目前的107家。

但是从2015年年末互联网金融整治拉开帷幕之后,基金销售牌

照的发放速度逐渐放缓。

据悉,当前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需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有与基金销售业务

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最近3年没有受

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

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0人等条件。如此严苛的限制之下,众多不符要求的机构开始

询价基金销售牌照以期达到“曲线救国”。

监管层除对持牌机构展开持续的监督检查外,对新牌照的申

请审核也日益审慎。统计显示,今年初至7月末,各月独立基金

销售牌照的发放数量分别为9张、6张、5张、2张、0张、3

张和1张,基本呈逐月递减趋势,而且7月份之后再无新牌照发

17

放。多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人士分析,收紧审批一来意在通过优

胜劣汰重新洗牌,二来也是和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业务全面收紧

的思路一以贯之,加强自律管理。

监管审批收紧造成的直接影响是基金销售牌照日益紧俏,因

市场需求一直存在,牌照价格随之水涨船高。据悉,去年一个牌

照估值在300—500万元之间,而今价格节节攀升,尤其私募新

规实施后,基金代销牌照最高价已达2200万元,涨幅惊人。但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收紧基金销售牌照审批,可能是配合

当前监管需求的暂时行为,不排除后期再次放开审批的可能。

1、基金销售牌照

是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所需要的金融许可,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在国内基金销售机构主要包括银行、基

金、证券等金融机构,其中银行是最大渠道,占比一半以上。

2012年,央行开始向第三方理财机构开放基金牌照申请,

也就是说,除了银行、基金及证券,原本从事私募或信托产品销

售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了,更准确地

说是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采取和基金公司合

作的形式销售基金。

1)审批机关

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

18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

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2)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

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

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

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

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

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

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

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的方法体系;

19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

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

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销售支付牌照

该牌照是针对支付企业发放的许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

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选择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投资

者通过直销方式认购、申购基金时可以借助拥有该牌照的第三方

支付工具而非银行支付款项。针对客户而言最直接的好处是认购、

申购费率的折扣更低。

1)审批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3)申请条件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

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

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

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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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上述规

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

效隔离。

七、 参考资料及附录

1、参考资料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法律监管探究 作者:孙央

基金代销收紧 销售牌照价格连续上涨 来源:金融之家

余额宝之后,互联网基金销售兴起这个新玩法 来源:虎嗅网

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相关问题 来源:证监会微讲堂

2、附录

1)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名录(2016年9月)

2)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名录(2016年9月)

3)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名录(2016年9月)

4)互联网基金产品报告

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6)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7)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

8)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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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0)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

理暂行规定

12)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13)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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