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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发(作者:)
对“360借条”的法律分析,金融贷款or民间借贷?
近日有网友咨询,他通过360金融进行网贷,逾期后被一家城商银行催收,不知该如
何处理?小编特意捋了捋360金融,以360借条为例进行法律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360借条的运营主体
360借条是360金融旗下个人及小微信贷平台,上线于2016年9月,基于360大数
据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即时到账的消费贷款。360金融在美国纳斯达
克交易所挂牌上市,后更名为360数科,旗下产品有360借条、360小微贷、360分期。
360借条的产品运营主体是福州三六零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从
控股链条上溯源,这家企业由北京奇步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奇信富控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层层控股。
二、360借条的运营模式
360借条主要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放款的形式为主展业,例如360通过旗下奇飞翔
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参股的持牌机构晋商消费金融,就是360借条主要合作的金融机
构之一。资金来源方面,360借条与多个持牌消金机构、城商行等达成合作,双方按照固
收或者分润模式分配利润。
360借条现阶段更在意规模,主要采取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作为助贷平台开展业
务,为金融机构提供辅助性服务。未来360借条有可能直接经营消费金融业务,与其他消
金公司形成竞争关系。
三、360借条的法律性质
360借条现阶段主要是助贷平台,帮助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法律性质上属于中介服务,
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络P2P服务。平台撮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金融机
构下款到平台后,支付到用户的账户钱包。
所以,基于360借条产生的借贷,出借方大多是银行或者消金公司,法律性质上属于
金融贷款。在个别情况下,如果出借方不是金融机构,而是其他第三方单位,法律性质上
则属于民间借贷。特别注意一点,假如平台直接作为出借人提供贷款,由于福州三六零网
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只有小额贷资质,没有金融机构牌照,法律性质上仍然属于民间借贷。
四、360借条的利率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已于2020年8月20日开始施行,按照新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
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按照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3.85%)计算,目前
民间借贷年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关于金融贷款利率,司法实践中一直遵循的规则是,金融机构的融资费用上限,不超
过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因为民间借贷是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足的有益补充,风险防控
及承受能力相对于金融借贷较低,按照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市场定位和风险与利益一致
的市场法则,金融借贷利率不应高于民间借贷的利率。2020年8月27日浙江温州法院的
一份判决,对平安银行超出LPR4倍的利息不予支持,再次印证了这个司法裁判规则。
所以,基于360借条产生的借贷,无论是金贷款还是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均应该执行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不超过一年期LPR的4倍。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年利率指的是综
合利率,即包括借款利息、手续费、中介费、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会员费等各项费
用在内,结合借款期限和借款本金综合计算得出的利率。
五、360借条的逾期处理
360借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大部分借款属于金融贷款,如果借款人逾期还
款,相关记录金融机构可以上报、录入征信系统。所以,借款人一定要按时还款,如果发
生逾期情形,也要尽量主动还款,避免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
退一步来说,即便逾期还款不录入征信系统,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借款人也应该按时
还本付息。当然,高利贷除外,如果借款综合年利率超出了司法保护上限,借款人可以与
出借方协商调整利率,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金融监管机构投诉维权,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
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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