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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发(作者:)

陈致中陈水扁:执政八年大案

3・19枪击案 2004年月19日,也就是台湾地区领导

人选举的前一天,正在台南某地进行造势活动的陈水扁、吕秀莲离奇

遭到枪击。这一事件导致选举形势大逆转,陈水扁以微弱的优势当选。

许多人怀疑“3・19枪击案”是陈水扁自导自演的。陈水扁的动机

是什么呢?操纵悲情,制造暴动,扩大危机,赢得胜利。以台湾目前的

法律来说,陈水扁有一个所谓的暗杀条款,也就是“总统副总统选罢

法”规定。如果“总统候选人’因故在选举期间死亡,这场“大选”就得停

止,并且重新办选举,但如果是“副总统候选人”死亡,就不适用。进

一步来看就是“副总统候选人’死亡,“总统候选人”如果当选,他的“总

统”资格并不会受到影响,“副总统”的遗缺,只要“总统”重新提名,经

过“立法院”同意就可以任命。在这个条件之下,陈水扁有了很大的空

间。陈水扁落后连、宋15~20个百分点,如果能够牺牲一个吕秀莲,

而得以换取胜利的话,何乐而不为,而且“副总统”一旦丧生之后,3个

月之内,自己提名送给立法部门通过就可以了,所以怎么算都是一个

不会赔本的战争。

据台湾媒体报道,“3・19枪击案”在2008年9月又有了一些新

的进展。台湾检方在调查“3・19枪击案”时发现,被认定为凶手的陈

义雄,在溺水死亡尸体被打捞上来时,口袋中有一张绿营“立委”的名

片。检方目前正循着这一线索进行调查。

SOGO案

曾轰动一时的SOGO案,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审理,2008年8月

29日,台北地方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徐旭东获判无罪,李恒隆另案

处理。对此,李恒隆表示不满,他说,是陈妻吴淑珍通过陈水扁的几

名亲信直接插手了SOGO经营权的转移,最后也是吴淑珍决定把

SOGO的经营权给了徐旭东。由于李恒隆提出了新的事证,9月,台

湾高检署特侦组决定重新调查SOGO案。检方认为,如果发现吴淑珍

收受礼券跟她伙同某些公务人员插手经营权有关,就可以认定这些礼

券是非法获利,吴淑珍就难逃罪责。

2001年,台湾百货业龙头、年营业额超过200亿元新台币的

SOGO百货出现了资金缺口,一些财团乘机争抢SOGO的股权,最

终,远东集团的徐旭东以10亿元新台币轻松得到SOGO股权。2006

年4月,有人向检方举报说,徐旭东是走了吴淑珍的路子,才拿到

SOGO的经营权,事后,徐旭东还送给吴淑珍200万元新台币的SOGO

礼券作为答谢。台北地检署立案侦办后认为,SOGO经营权的转移过

程涉嫌违法,于2006年10月将买方代表徐旭东、卖方代表李恒隆等

6人起诉。至于吴淑珍,当时检方只查到她在SOGO使用了27万元

新台币的礼券并认为涉嫌违法证据不足,因此对吴淑珍免予起诉。

当时台湾有一个笑话就是,陈水扁每天从他的官邸到政府上班的

时候,他只带了三分之一的权力,三分之二还留在官邸里面,也就是,

陈水扁只做了三分之一的领导,等于说他整个权力的运作,完全最后

拍板定案的还是吴淑珍。在整个SOGO经营权的过程里面,一些人都

络绎不绝跑到了陈水扁官邸见吴淑珍,有的人送法国大餐,有人送精

美礼物。在整个台湾金融这一块,吴淑珍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二次金改案

围绕“二次金改”岛内一直是议论纷纷,现在陈水扁的海外密账案

也被质疑,密账上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陈水扁家通过“二次金改”获得

的利益。

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控制,陈水扁上台后,进行过两次金融改

革。第一次是在2002年,主要目的是督促金融机构打消呆账、坏账。

2004年,陈水扁又以“做大”金融机构为理由,强行推动第二次金融改

革,提出了“两年内公股银行减半为六家、金融控股公司减半为七家、

打造三家龙头金融控股公司、至少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赴海外上市或引

入外资”等四大目标。这个方案公布后,立即引起岛内舆论一片哗然。

因为这种限时限量的金改目标,完全违背了市场机制。

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对台湾媒体爆料称,“二次金改”中有一企业

送给陈水扁家27亿元新台币,作为酬谢。有分析人士称,“二次金改”

所涉及的金融资产至少在1万亿元新台币以上,即使按标的物资产1%

的低酬佣计算,陈水扁家所得的酬金也在百亿元新台币以上。而台湾

检方日前从新加坡司法互助所提供账户数据资料中,发现吴淑珍哥哥

吴景茂在新加坡近7亿元新台币的巨额存款中,有3亿多元是从台湾

汇入,而且有多笔是来自岛内知名企业的大额汇款,怀疑可能涉及行

贿受贿。国民党“立委”邱毅质疑,陈水扁家获利的最大宗来源,就是

“二次金改”。

炒股案

近日,台湾检调单位又重新调查吴淑珍和陈水扁办公室亲信的炒

股案。调查发现在2003~2004年间,吴淑珍曾利用儿子陈致中、女

儿陈幸妤等至少六个人头账户,大量买卖股票,非法获利。特侦组发

现她在2003年,曾10次下单短线投资4只股票,仅靠这10次交易,

就轻松赚到了481万元新台币。因此,吴淑珍被外界称为“股神珍”。

“股神珍”在炒作股票、基金方面稳赚不赔,引起了各界的注目。

在台湾民众不断的质疑声中,2006年4月,吴淑珍曾表示将出

清全部股票,并将获利全数捐出,当时捐出的股票盈利有914万元新

台币,但台湾媒体分析认为,吴淑珍通过炒股获得暴利远远不止这些。

据台湾媒体报道,不仅吴淑珍大肆买卖股票,陈水扁身边的高官

也纷纷大炒股票谋利。2005年11月,邱毅爆料指出,陈哲男在担任

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的4年任期里,伙同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高慎慎

利用五个人头账户买卖股票,买卖金额从上千万元新台币增加到近亿

元新台币,2003年1月3日到8月26日,陈哲男仅靠买卖烨隆一只

股票,就获利598.85万元新台币。陈哲男因为股票的内部交易案,

已被判刑9年。陈水扁的侍卫长余连发也被爆料说利用妻子柯银花的

人头账户,在2001年~2004年间大肆买卖股票赚钱。

台开案

“台开案”是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内线交易案的简称,

台开案曾经在2006年震撼台湾政坛,因为它是陈水扁家族爆出的第

一起弊案。

2006年5月,邱毅披露,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于2005年7月,

用母亲简水绵的名义,以每股3.5元新台币的价格,大量买进已经遭

到停牌处分的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股票。而在赵建铭大笔买进台开股

票后不久,2005年8月底,台湾金融管理部门介入,使台开公司获

得多家银行的联合贷款165亿元新台币,台开股票也因此起死回生。

这样,赵建铭一家就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通过购买台开股票获

利7000多万元新台币。 台北市地检署随即对赵建铭及其家人涉

嫌的“台开案”展开侦查,经过近半年的密集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于

2006年年底做出一审判决,赵建铭和其父赵玉柱内线交易罪名成立,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8年零4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3000万元

新台币。2007年6月底,台湾高等法院对“台开案”又做出二审宣判,

认定赵建铭和赵玉柱两人非法所得超过一亿元新台币,对他们的刑责

全部加重,其中赵建铭被判有期徒刑7年,赵玉柱被判有期徒刑9年

半,并维持对他们各处以]000万新台币的罚金。而赵建铭和赵玉柱的

律师则以高等法院计算犯罪所得的方式不恰当为由,提出上诉。2007

年年底,台湾终审法院撤销“台开案”的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台开案”爆发后,陈水扁及其家人所涉嫌的多起弊案又陆续被披

露,陈水扃的声望不断下跌,要求陈水扁下台的声浪也越来越高。2006

年5月26日,新民党主席宋楚瑜提议要求罢免陈水扁。在民进党前

主席施明德的号召下,为期3个月的“百万人民反贪腐倒扁运动”在台

湾各地展开,民众纷纷穿上红色上衣,走上街头,要求陈水扁下台。

为了回应“台开案”风暴,缓解民意压力,陈水扁不得不公开向台

湾民众和民进党道歉,但却坚持不下台。并且在当时的民进党主席游

锡�的主导下,民进党内达成了“巩固领导中心”的共识,全力支持陈

水扁,使陈水扁度过了他执政8年中的最大难关。

机要费案

2008年8月6日,马英九办公室宣布,陈水扁机要费案所有相

关文件并不涉及机密,决定“注销”有关文件的“机密核定”。随后,台

湾检方重启机要费案的侦办,并开始密集传讯陈水扁和当时的民进党

高官。

其实,陈水扁的机要费案之所以被揭发出来,绝属是个意外。当

时的揭发人李慧芬,因与前夫的离婚官司一直打不拢,前夫要求她把

发票拿来对账,否则赡养费就别想要。李慧芬这�才想起,发票已经

给了表姐李碧君拿去给陈水扁报机要费用厂。于是,李慧芬通过表姐

希望把发票拿回来,在没能要回的情况下,于2006年6月12日向

邱毅爆料,她有300多万君悦大饭店的发票,被李碧君拿去给陈水扁

报机要费用了。7月,邱毅即向媒体爆料。

在岛内舆沦的强大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对陈水扁的机要费进行

了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仅在2005年报销的机要费中,有近80%

没有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新台币,检察官在

审查发票时发现,除了吴淑珍的好友蔡美利外,还有李碧君等人为其

提供很多发票。就连陈致中的名牌车鉴赏费用和买的年历卡片、订阅

的杂志,甚至买女装等发票,陈幸妤买的婴儿用品、个人的保养品等

发票,也都被吴淑珍拿去报公务机要费。

经台湾检方侦查后,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当

时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时不予起诉;检方认

定吴淑珍在案件中诈领1480多万元,以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名起

诉了吴淑珍。2006年12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机要

费案。在庭审中,吴淑珍突然昏倒,被送往医院。此后,每逢机要费

案开庭,吴淑珍均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出庭。

机要费案爆发后,陈水扁辩称因为他在从事“机密外交”,而“机密

外交”这个部分无法报账,所以吴淑珍才要去收集这些发票,拿来做

公务机要费的报销。陈水扃又辩称,他领取的机要费分别用在六次机

密外交上,但是检方却查出只有两次是存在的,有一件是虚构的,另

外三件则根本与机要费无关。在接受检查官讯问时,陈水扁说,“秘密

外交”事关“台湾安全”、到死都不能说,不过他还是特别提到了所谓的

“南线专案”。陈水扁说,他委托“甲君”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从事“秘密

外交”,一共给了“甲君”600万新台币。陈水扁甚至还提供了“甲君”的

真实姓名以及交钱地点等详尽细节。但是,被陈水扁称为“甲君”的人

却公开否认了陈水扁的说法。

到了2008年9月3日,陈水扁在接受检方传讯时,自己也承认

“南线专案”是虚构的,据说是为了掩饰对美国和日本的所谓“机密外

交”。但他仍然坚持说,所有机要费都花在“机密外交”上,没有装进自

己或家人的口袋。

9月25日,检方以贪污罪名正式收押了陈水扁“大账房”陈镇慧。

检方发现,仅在陈水扁2004年竞选连任前后,陈镇慧就转移了1.7亿

元新台币的现金。10月2日检方再度传唤蔡美利家族六个关键人,

并将蔡铭哲、蔡铭杰兄弟改列为被告,之后认为蔡铭哲犯案情节明确,

有串供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湾舆论认为,从检方这一系列动作来

看,机要费案收网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巴纽“外交”洗钱案

2008年5月爆发的“巴纽建交”弊案,被台湾媒体称为陈水扁卸任

前,制造的一场“世纪大丑闻”。

5月1日,�任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行色匆匆地找到媒体

记者,说有重大事情宣布。面对记者时他神色严肃地说,台湾外事部

门2006年委托新加坡商人吴思材和台湾商人金纪玖牵线,要与南太

平洋国家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在时任台湾“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

的直接指示下,台湾外事部门没有经过任何安全核实,就把3000万

美元,也就是10亿元新台币的“建交”款,交给了中间人吴思材、金纪

玖。结果所谓的“外交关系”没有建立成功,这10亿元新台币也不知

去向。

这一惊天爆料,顿时引发台湾各界关注。台湾检方立即将此案定

义为“贪渎”案件进行调查,并先后约谈了涉案人前“行政院副院长”邱

义仁、前外事部门负责人黄志芳,前军事部门副主管柯承亨等人。可

以说他们都是在政界很有身份的人,也都是陈水扁身边核心的亲信和

幕僚。因此,台湾舆论质疑此事与陈水扁脱不了干系。

检察官在搜索的时候还发现有一些简讯,包括柯承亨和金纪玖的

一些联络,里面有个简讯很特别,“老板要你去做什么事情”,后来大

家终于弄懂了,这个老板不是邱义仁,而是柯承亨从大学毕业一直跟

着的老板――陈水扁。

邱毅还拿出了陈水扁以前写给金纪玖的留言字条和两人的合影,

说明陈水扁早与金纪玖结识,并且私交甚好。邱毅爆料说,金纪玖曾

在选举时,向陈水扃输送过政治献金,并且这些事情,陈水扁的亲信

全部知道。另有台湾熟悉外事作业的绿营人士也透露,按照标准程序,

这么重大的“建交案”,一定要报告并请示陈水扁的。就算是邱义仁的

权力再大、再怎么得宠,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瞒着陈水扁从事所谓

的“秘密外交”。

台湾媒体分析说,3000Z;美元的“秘密外交案”,与陈水扁境外

“洗钱案”两个案子的账户都在新加坡,这个案子的中间人金纪玖在

2007年失踪之后一个月,陈水扁的儿媳妇黄睿靓就在瑞士开户,时

间上也是相当巧合。因此台湾检方认为,这两个案子有很大的关联性,

陈水扁一家海外户头的钱其中一部分很可能就是“秘密外交”的经费。

海外密账案

海外密账案是陈水扁及家人涉人的几起大案当中,唯一一起在他

卸任之后引爆出来的,在这起案子曝光之后的一个多月里,台湾各界

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了陈水扁的海外账户上,而这起案子随着侦办的

深入正越滚越大,台湾特侦组的门前也是一时人声鼎沸。

2008年8月14日,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召开记者会,出示了

瑞士政府发给台湾的公文,清台湾方面协助调查陈水扁儿媳黄睿靓在

瑞士的账户,是否涉及洗钱。这个账户上出入的金钱高达9亿新台币。

洪秀柱的爆料,震惊台湾政坛。15日,台湾“高检署”特侦组开始接手

此事,对陈水扃家“海外密账案”展开调查。陈水扁也在第一时间召开

的记者会上,将全部责任推给妻子吴淑珍。当天下午,陈水扁发表书

面声明表示其夫妇退出民进党。

台湾检方特侦组对陈水扁家“海外密账案”展开调查后发现,陈水

扁家的海外密账遍布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非洲的十个国家

和地区;扃家的海外人头账户有100多个。人头分为三类:分别是陈

水扁的家人、亲属,如陈水扃的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吴淑珍的

哥哥吴景茂等人;陈水扁的亲信,如黄方彦、马永成等人;吴淑珍的

大学同学蔡美利及其弟弟等等。随即检方先后约谈了这些人。

在犯罪证据搜集方面,检方三度对陈水扁家住处、陈水扁办公室

进行仔细搜索。并向新加坡方面申请了司法互助,获得了新加坡方面

提供的陈水扁家庭海外密账的部分资料。

2008年10月10日,台湾检方特侦组提讯被怀疑是陈水扁家族

海外洗钱案最大“人头账户”的吴景茂,还约谈了承认接受陈水扁海外

密款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资政”吴澧培。此间舆论认为,这次

侦讯如能获得重大突破,该案有望在11月底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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