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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 1 合同法-1
Criminal law 刑法:
- 被设定为保护所有公众利益
- 被政府起诉 Legal action brought by the state (CPS)
- 所有fines/penalties罚款将imposed给政府/国家
- 起诉的政府或洲必须证明defendant被告人有罪 guilty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Civil law 民法:
- 由认为自己被侵犯权力的人起诉inflicter加害者
- 法院认为的赔偿将由被告人赔偿给原告
- Claimant索赔人必须证明被告“根据可能性的平衡”负有责任。
- 有效合同将被视为具有约束力在民法下。
Public law 公法:
- 关注公共部门undertaking履行其公共functions职能
Private law 私法:
但即使是公共sector部门组织也必须签订private contracts私人合同
- 医院购买纸张和笔
- 委员会付钱给建筑公司建造新学校
Contract Law 合同法:
- 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合同的作用和优点:
- 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促进交易和达成交易,为商业关系的规划提供了依据。
- 合同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obligations义务和权利,从而提供了法律上的确定性。
- 合同的签订有助于避免disputes争议的发生,并为解决争议提供了框架。
- 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 合同被定义为“一种由法律强制执行或承认的义务产生的协议。合同义务与其他法律义务的区别在于它们基于合同当事人的协议。”
- 合同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在涉及land土地的合同中必须是书面形式。
- 合同的设计和义务,以及如何避免和解决争议:
- 合同的设计有助于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义务,使其能够理解并履行这些义务。
- 合同的设计也有助于避免争议的发生,并为解决争议提供了框架,例如确定适合进行arbitration仲裁或mediation调解的情况,以及规定在某些失败情况下应支付的financial penalties经济赔偿。
- 合同法是私法的一部分,但公共部门机构也必须签订私人合同:
- 例如医院购买文具、市政府支付建筑公司建造新学校等。
- 英国合同法的重要性,以及它对全球商业和专业发展的影响:
- 稳定、确定、易于获取,并能够响应商业性质的变化。
- 英国合同法对于专业发展和职业资格认证也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职业发展中转向法律领域的情况下。
- 同时,英国合同法也引起了个人对于自身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签订了合同的意识。
Common law and equity 普通法和衡平法
- “Judge法官制定法律”
- 普通法(基于规则)=确定性
- 公平(自由裁量权)=使用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来解决不公正问题
- 合同法通常以规则为基础——你知道自己的立场
- 法院裁决会参考以前类似案件的判决
Offer
unequivocal明确 indication指示
can be bilateral单边 or unilateral双边
invitation to treat 交易邀请
price lists: 查看库存
Advertisements 广告:bilateral单方合同可能存在,如广告的细节足以构成合同的基础,并表达了受bound约束的willingness意愿。
Window/shop displays:如对特殊年龄拒绝某些商品
Week 2 合同法-2
Acceptance(验收):
当收到报价时就要验收了。
- Absolute and unequivocal毫不含糊的和绝对的:
- 对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表示unqualified无条件同意
- 任何更改条款的企图都被看作为还价(counter-offer) – 不接受
- 还价后使得先前报价无效
- 必须交流
- 仅仅沉默是不够的(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
- 做某些事足以构成接受(acceptance)
- postal rule邮政规则为例外,一旦发布了正确处理和盖章的信件,即可完成接受 。
- 合同终止和lapse失效:
- 合同在被接受前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
- 合同在一定时间后失效
- 合同将会因五先决条件而失败
- 签订合同其中一方去世可能导致合同终止
Consideration(考虑):
- 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的承诺/保证付出的代价
- 不一定是cash现金
- 有价值的考虑包括某些权力,一方获得的利息、利润或利益,或某种forbearance容忍、损害(detriment)、损失或他人给予、suffered承受或undertaken承担的责任
- 必须足够(sufficient)从法律上看,但不一定充足(adequate)
No Consideration:
- 过去的考虑不再是考虑
- 履行现有的公共责任- - 通常不考虑
- 履行现有的合同义务- - 通常不考虑
Consideration的例外情况:按deed契约签订的专业合同
Intention to create legal relations(意图建立法律关系):
- 客观评估:
- 像现在有争议的各方一样明智
- 法律考虑从外部看安排是什么样子
- 可反驳的假设- 允许法院走捷径/节省资源
- 假定业务上下文(business context) = 意图
- 社会/家庭背景(family context) = 没有任何意图
Certainty(确定性):
- 事实和法律越不确定,发生争议的可能性越大
- 只有某些类型的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土地),
越重要的合同,书面合同越有意义
合同内容:
- Express terms明示条款:
包含在合同中(另一方选择接受,拒绝和更改其中条款) - Implied terms默认条款:
- 不只是使合同公平(impedes阻碍合同自由)
- 如果这样做不公平则不使用默认条款
- Exclusion & Limitation Clauses(排除和限制条款):
- 除了提供积极义务的条款外,合同还可以包含排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
- 各方可同意在特定情况下exclude免除或限制一方的责任 -
反映了契约自由的本质 - 免除negligence过失责任↓需要思考和precise精确的词汇的运用
- Unfair Contract Terms Act 1977 prohibited禁止任何试图免除因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责任的行为
Discharge contract(解除合同):
- 履行完合同义务
- 经各方同意
- Breach违反合同
- 合同Frustration受挫
- 合同因缔约一方的行为而失效
Week 3 合同法-3
Brachial of contract(违约) - rescission解除权:
- Repudiatory违约行为:
- 违反条件和主要义务 - yes
- 违反warranty保修 - no
- 违反innominate无名terms条款 - maybe
- 合同Anticipatory期间违约:
- 一方表示不愿/不能discharged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选择终止
- 补救措施
- debt债务索赔(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索赔)
- 禁令(injunction)
- Prohibitory injunction(禁止性)
- Mandatory injunction(强制性)
-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上的义务
- 损害
Availability of damag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违约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 惩罚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punitive/exemplary damages):
- 不适用于违约
- 损害赔偿(restitutory damages)
- 为特殊情况,只有在缺乏其他补救措施时才适用,索赔人有权depriving剥夺被告的财产profit利润
- Compensatory damages(补偿性损害赔偿)
- 其目的是将受损害的一方置于合同成立后所处的地位(执行/完成)
- 保护expectation预期利益,有时依赖interest利息
索赔人可以从违反合同中获得什么赔偿?
- Pecuniary经济损失
- 利润损失
- 可挽留的成本
- property财产Damage损失
- 损害commercial商业reputation信誉
- 人身injury伤害(tariff关税制度)
- cost of cure = cost of remedying the defective performance
- 非经济损失
- 心情受损
- 身体不适
索赔(compensation)的限制:
- 因果关系(causation)- 违约后在损失而不是不违约也损失
- 索赔的损失不能离违约合同的漏洞太远
- 损失为正常发生
- 双方合理考虑损失
- Mitigation减轻(索赔人减轻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
- 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enforceable可执行), 罚款条款(penalty
clauses unenforceable不可执行)
合同意外终止(Frustration of Contract):
- 挫折(Frustration )
为一种法律手段用于终止合同,前提是令人沮丧的事件发生 - 挫折作为一个障碍,需要缺乏foreseeability可预见性
- 挫折的影响
- 不能随意使用挫折来解除合同
- 令人沮丧的事件
- impossibility
- Illegality(违法)
- 目的落空
- Impracticability不切实际
- 对挫折的限制性看法加入force majeure clauses不可抗力条款
不当行为(Improper conduct)– 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
- 一方有不当行为,法院可以认定合同voidable撤销
- 失实称述(Misrepresentation)↓
- 胁迫和经济胁迫(Duress & Economic Duress)
- 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
失实陈述(Misrepresentation)
-
诱使另一方签署虚假事实陈述合同
-
陈述需要包含:
实时陈述(包括行为),材料,所知,意图(Intention)
-
失实陈述的类别
- 欺诈(Fraudulent Misrepresentation)
- 过失失实陈述(Negligent Misrepresentation at common law)
- 无恶意的失实陈述(Innocent)
Duress & Economic Duress 胁迫和经济胁迫:
- Duress
- 暴力威胁(Violence)
- 暴力必须是unlawful非法的
- Causation因果
- Economic Duress
- 压力必须构成对will意志的coercion胁迫(使同意无效)
- 压力和威胁必须是非法的
- 因果
**不当影响(Undue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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