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566366
2024年6月22日发(作者:)
两小伙开发”抢红包”外挂 4个多月牟利
200多万:抢红包群
两小伙开发抢红包外挂4个多月牟利200多万2019-01-
1218:35:35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讯在电脑上开发出抢红包外挂后,两小伙专门找
到朋友张某进行推广,短短4个多月就卖出两万多套,牟利两
百多万。现代快报记者获悉,1月8日至1月9日,泰州姜堰
法院对唐某等31名被告人的"微信抢红包"外挂软件案公开开庭
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姜堰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前后,被告人唐某与施某(作
案时不满18周岁,已另案处理)合谋开发一款用于电脑端秒抢
红包扫雷软件程序——"猎龙者",并联系被告人张某加入。
三人约定,张某主要负责"猎龙者"软件程序市场推广;唐某
主要负责收账、分配利润;施某主要负责联系程序完善、程序使
用协议、租赁服务器等。所得利润由施某、唐某、张某按
38%、31%、31%分配。
同年3月1日至7月19日期间,上述三名被告人除自行销
售"猎龙者"程序激活码以外,并通过被告人黄某、郑某和林某
(作案时不满18周岁,已另案处理)等代理成立销售团队对外销
第 1 页 共 3 页
售,相关代理又组织其他被告人作为子代理参与销售。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姜堰法院
期间,共销售"猎龙者"程序激活码计22200余个,销售得
款203万余元。唐某、张某分别获利50余万元。其余26名被
告人参与销售或组织销售"猎龙者"程序激活码30余个至2000
余个,非法获利300余元至10000余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张某等30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告人
童某明知他人涉嫌犯罪,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唐某、张某、黄某、郑某4名被告人系
主犯,其余26名被告人为从犯。
犯案后,王某等5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涉
案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黄某等28名被告人退出全部违法所
得,唐某、张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各20万元。
1月9日下午,姜堰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
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处被告人唐某等27名被告人拘役四个
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对其中2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并处二千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以该罪判处被告人任某罚金
刑;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作者:毛晓华
(原标题:两小伙开发“抢红包”外挂,4个多月牟利200
第 2 页 共 3 页
多万)
(责任编辑:吉国杰_xxxx3)
第 3 页 共
页 3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两小伙开发”抢红包”外挂 4个多月牟利200多万-抢红包群 内容由热心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elefans.com/xitong/1719041479a750838.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