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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发(作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
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17.05.31
• 【字 号】川办发〔2017〕53号
• 【施行日期】2017.05.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川办发〔2017〕5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驱动力。加强农产品
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
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四川农
业产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助力精准脱贫、全面奔康,推动我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生产为基础,以市
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工程,培
育壮大“川”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
民增收奔康,实现四川向农业强省、品牌大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
象塑造和传播推广,提升全省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坚持质量至上。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全程全员全面提
升质量,保障和维护品牌农产品“绿色健康、有机生态”的品牌公信力和质量安
全。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
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文化挖掘和科
技创新等手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广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支持、标准制定、评选
认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
境。
坚持协作共建。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用、行业协会的组
织协调作用、专家的指导作用、媒体的传播作用、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构建各方
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培育发展农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
上、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优质品牌农产品200个以上、“三品一标”
产品5600个以上;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
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中
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及提名奖,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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