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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发(作者:)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

质[2007]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

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

程序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

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

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

一、申报条件

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b、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c、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安全员;

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企业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填写企业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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