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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公共卫生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1.05.26
• 【字 号】龙政办〔2021〕52号
• 【施行日期】2021.05.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卫生应急
正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
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2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
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龙岩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
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
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特制
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总结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突出医防结合、突
出能力提升、突出制度完善,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
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基本建
成体系完整、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应对各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1.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建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适度超
前规划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建设。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带动全市疾控工作高质量发
展。启动龙岩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实施龙岩市疾控中心整体异地迁建项目前期工
作。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针对业务用房
紧张、实验室不规范等问题,有计划实施扩建或整体异地迁建项目。探索研究建立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市
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前完成。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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