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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发(作者:)
誉善2012—郭国勤
货油计量术语
为保证货油的计量的准确性以及计算,各国均制定有油量计算换算表(简称石油计量表)。在石油计量表中常用的基本术语有:
1. 石油密度
某一温度t时,单位体积石油的质量用p1
表示。其单位为g/ml或kg/l。关于石油密度还包括:
⑴ 石油标准密度。指标准温度时的石油密度。我国国标的石油标准密度取标准温度20℃,用符号p20
表示。
⑵ 石油相对密度(或比重)。在温度t1时的石油密度与t2
时的纯水密度之比值,以符号S.G t1
/ t2
(或R.D t1
/ t2
)表示.石油相对密度与比重含义是相同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R91石油计算表规定采用相对密度。但目前还有不少国家仍使用比重。作为标准的石油比重,日本等国以S.G15/4℃表示,英美等国以S.G60/60℉表示。
⑶ 石油视密度(或称观察密度)。指在石油密度计上观测得的石油密度,我国用p’t
表示。视密度中包含了许多需要修正的误差,不能直接用于油量计量。在油量计量中,可以根据视密度和测定油温在石油计量表的视密度(比重)换算中查取石油的标准密度(比重)。表11-1为我国视密度换算表的格式和部分内容。
视密度换算表
表11-1
视密度
p20
0.8450
35.0
36.0
37.0
38.0
…
0.8546
0.8553
0.8559
0.8565
…
0.8460
0.8556
0.8562
0.8569
0.8575
…
0.8470
0.8566
0.8572
0.8578
0.8585
…
0.8480
0.8576
0.8582
0.8588
0.8594
…
0.8490
0.8586
0.8592
0.8598
0.8604
…
油温
应该指出,以上所指石油密度或比重,均为石油在真空中的值。
2.石油密度(比重)温度系数
又称石油密度(比重)修正系数,指温度变化1℃石油密度(比重)的变化值。设温度t1
时石油的密度为p1
,温度t2
时的石油密度为p2
,则石油的密度温度系数Υ可以下式表示:
Υ=(p1
- p2
)/(t2
- t1
)(g/cm3/℃) (11-1)
计量时,其值可根据石油的标准密度(比重),在石油计量表中查得,(见表11-2)。
石油密度温度系数(Υ值)表
石油在于20℃时的密度 密度温度系数 石油在20℃时的密度
p20 p20
Υ
0.8292-0.8370 0.00069 0.8705-0.8792
0.8371-0.8450 0.00068 0.8793-0.8884
0.8451-0.8533 0.00067 0.8885-0.8977
0.8534-0.8618 0.00066 0.8978-0.9073
0.8619-0.8704 0.00065 0.9074-0.9172
3.石油体积温度系数f
又称石油膨胀系数,指温度变化一度时石油体积的变化率。若设温度t1
时石油的体积为V1,温度t2
时石油的体积为V2,则其体积温度系数f可以下式表示:
V2
- V1
(1/℃) (11-2)
f =
V1
(t2
- t1
)
计量时常用下式求得:
Υ
(1/℃) (11-3)
f =
P20
4.石油体积系数K
又称石油体积换算系数,指石油在标准温度时的体积与某一温度时的体积的比值。如我国石油在标准温度时的体积为V20,某一温度t时的体积为V1
,则体积系数K可以下式表示:
K20 = V20/V1 = 1 – f ( t - 20 ) (11-4)
计量时K值可根据货油温度和标准密度,在石油计量表中查得(见表11-3)。
石油体积系数(K20
值)
表11-3
p20
表11-2
密度温度系数
Υ
0.00064
0.00063
0.00062
0.00061
0.00060
体积系数
0.8400
0.9878
0.9870
0.9862
0.9854
…
0.8450
0.9879
0.9871
0.9863
0.9855
…
0.8500
0.9881
0.9873
0.9866
0.9858
…
0.8550
0.9884
0.9876
0.9868
0.9860
…
油温
35.0
36.0
37.0
38.0
…
5.石油的空气浮力修正系数和空气浮力修正值
由于受空气浮力的影响,石油在空气中的重量要比其在真空中的质量为小。石油计量时所用的密度(比重)均为真空中的值,而多数国家石油计量又都是在空气中进行,为此,必须对其密度进行空气浮力的修正。修正的方法有两种:
⑴ 用空气浮力修正系数F进行修正。石油在空气中的密度pa20=F·p20,其中,系数F可根据石油的标准密度p20在石油计量表中查得,见表11-4;
⑵ 用空气浮力修正值(-0.0011)进行修正。石油在空气中的密度
pa20=p20
– 0.0011(g/cm3)。仅限于密度在0.6000-1.000范围内。
空气浮力修正系数(F值)
标准密度
0.6786-0.7195
0.7196-0.7645
0.7646-0.8157
空气浮力修正系数F
0.99840
0.99850
0.99860
标准密度
0.8158-0.8741
0.8742-0.9416
0.9417-1.0205
表11-4
空气浮力修正系数F
0.99870
0.99880
0.99890
二、装油量计算
如按我国石油计量标准,油轮油量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根据油舱内的油面高度或空档高度求出舱内货油在测定油温时的实际体积V1,将其换算为标准温度时的货油体积V20(=K20·Vt),再乘以经过空气浮力修正后的货油标准密度(F·p20
或p20
–
0.0011)∑Q,即得货油在空气中的重量。具体步骤如下:
1. 计算货油的体积
1) 测定各油舱的空档高度
一般需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测量。
2) 对测定的空档进行横倾和/或纵倾修正
当油舱的测孔不在舱的中心且船舶存在横倾和/或纵倾时,应对所测空档进行横倾和/或纵倾修正。其修正值按以下方法计算:
⑴空档的横倾修正值AB(见图11-1a)为
AB =AC X tanθ(m) (11-5)
⑵空档的纵倾修正值AB1(见11-1b)为
AB1=AC1·t/Lbp(m) (11-6)
式(11-5)和式(11-6)中:
AC、AC1
——分别表示测孔中心至舱中心的横向和纵向距离(m);
θ —— 船舶的横倾角(0);
t —— 船舶的吃水差(m);
Lbp
—— 船舶的垂线间长(m)。
进行横倾修正时,若船舶右倾,测孔在船舱中心线右边,空档横倾修正量AB为正;测孔在船舱中心线左边,修正量AB为负。船舶左倾时符号相反。进行纵倾修正时,若船舶尾倾,测孔在舱中心后,空档修正量AB1为正值;测孔在舱中心前,空档修正量AB1为负。首倾时符号相反。
L1
W B1
B A C1
w0
W1 C A L
a) b)
图11-1 空档横倾/纵倾修正
a)空档横倾修正;b)空档纵倾修正
3) 测定各舱油脚或垫水深度
当舱内积水(垫水)或油脚的油舱还应测定其深度并求出其体积。必要时也应作纵横倾修正,方法与油舱空档高度修正相同。
4) 查算装油体积
根据经修正后的各油舱空档高度,在油轮的油舱容量表中查得各油舱对应的体积,扣除垫水或油脚的体积,便可得到各油舱的货油体积,所有油舱的货油体积之和即为测定油温时的航次装油体积∑Vt(m3)。
2. 测算货油温度及密度
规定当油舱数少于或等于15个时,应全部测量每舱油温;油舱数超过15个时,每增加5个油舱,加测一个油舱油温。另外,在选择测油舱时,应注意左、中、右油舱的代表性,使计算的平均值更符合实际。
1) 各舱的油温,有两种测量方法
⑴ 分上、中、下三层(上层距油面1m处,中层在油深中部,下层距舱底1m)测量油温,然后计算其加权平均值,即:
t = (tu + 3tm + td)/5 (℃)
式中:tu ——上层油温(℃);
tm
——中层油温(℃);
td
——下层油温(℃)。
⑵ 只测中层油温。
2) 用密度计测定各油舱内货油的密度,然后求出全船货油的平均视密度p’t,再根据货油的平均油温和平均视密度在视密度换算表中查得货油的标准密度p20;
3. 计算航次装油量。
根据我国油量计算表的规定,航次装油量∑Q可按下列两式求得:
∑Q = V20(p20 – 0.0011) (t) (11-7)
或 ∑Q = V20 X p20 X F (t) (11-8)
其中: V20
= ∑V1[1-f(t-20)] (m3) (11-9)
或 V20
= K20∑Vt (m3) (11-10)
式中:V20——货油在于20℃时的体积(m3);
∑Vt——货油在测定温度t时的体积(m3);
p20——货油在20(℃)时的密度,即标准密度(g/cm3);
F——货油在空气浮力修正系数;
f——货油的体积温度系数(1/℃)
K20——货油的体积系数。
如在计量时圣油量数值有争议,则应以(11-8)式的计算结果为准。
• 油温测量:测量油温时应至少测货油上、中和下三个位置,即货油深度的1/4、2/4和3/4处,取其平均值,作为该舱货油的油温
• 空档:由于VLCC大多系靠海上泊位装、卸货,因此,在测量货油空档时,船舶由于受天气、海况等影响而产生摇摆而不准确,因此,应尽可能多测几次,取其平均值。同时,在空档报告(ULLAGE REPORT)上做相应标注。
• A.S.T.M.
---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
美国材料试验学会 6A / 6B
• IP --- Petroleum Measurement Tables
石油测量表 54A / 54B
• API----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美国石油学会
• “A” version – for generalized crude oils
“A"–为一般原油
• “B” version – for generalized petroleum products
“B”–为一般石油产品
• “C” version – for generalized lube oil
“C”–为滑油
TOV --- Total Observed Volume
• 舱内在观测时的温度和压力下的总体积, 包括货油、底水、粘带沉淀物和水以及沉淀物等
FW --- Free Water
在舱底分层单独存在的,通常使用量水膏或油水界面仪测量 (MMC/UTI
GOV --- Gross observed volume
• 观测时的温度和压力下总观测体积减去free water 的体积,舱底沉淀物没有扣减
GSV --- Gross standard volume
• 总标准体积: (大气压力下的15℃包括货油和S&W)
• GSV是通过GOV×VCF得到的
S&W --- Sediments and water
• 沉淀物和水: 混杂于货油中的固体物质和水
NSV --- Net standard volume
• 适用于原油, NSV是GSV扣除 S&W
• 通常船上所计量的数量是不扣除的,也就是说,船数是GROSS而不是NET
VCF --- Volume Correction Factor
• 根据测定体积的单位不同 (m3 or US barrels) ,所依据的密度单位也不同(API,SG,kg/l @ 15℃ )
• 求VCF用6A / 6B表 , 引数为API & Temp
• 求VCF用54A / 54B表 , 引数为Density@15℃ & Temp
• TABLE11: 60 ℉standard volume Barrels to LT
• TABLE13: 60 ℉standard volume Barrels to MT
•
•
VEF --- Vessel’s Experience Factor
船舶经验系数
• VCF是基于一定段时间内船岸数值的差异
• 基本上是以前10个航次为基础(最少)
• 作用:
① 发现船舶的计算错误
② 判断提单数是否可靠的重要方法
③ 贸易的变化 (不同的货物和 装港)
④ 沉淀物的积聚比率
⑤ 货舱除锈和清除垃圾
⑥ 货物区域结构改变
• 全球油轮的VEF平均约为:
+0.2% or 0.2% over shore figure
• 船岸数差值超过0.3%应重新测量和计算
• Ship to Ship: 要考虑双方的VEF,且影响因素较多,稳妥起见,不计入为好
• VEF确定的几个条件:
① 船数与提单数的差值在千分之三之内
② 码头装货(非SBM)
③ 单位的一致性
VEF的计算方法
• 利用量舱所的ULLAGE
• 根据修正后的Ullage (corr.)经吃水差和横倾修正查Ullage Table表后得T.O.V.
• T.O.V. – Free Water = G.O.V.
• 利用量舱所得的平均温度T(℉)和API(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查得体积温度系数V.C.F.
• G.O.V. × V.C.F. = G.S.V. (BBLS@60℉)
• G.S.V. × T13 = ( )MT
• G.S.V. × T11 = ( )LT
原油的计算方法 (6A)
• 求得GOV及以前的步骤相同
• 区别只是求VCF和重量的计算方法
• GOV × VCF = GSV (M@15℃
3
GSV ×Density@15℃=Weight in Vac (MT)
GSV×(Density@15℃-0.0011)=Weight in Air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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