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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发(作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12”重大爆炸
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15人被移送司法,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
2月13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
•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报告》,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被移送
司法;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
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
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
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
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
发生事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图自新华社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高
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8〕5号),对该起
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四川省政府于7月13日批准成立了由原省
安全监管局牵头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调查组(以下称事故调查组),省政府办公厅、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公安厅、原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原省消防总队、宜宾市人民政
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
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
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
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经过】
原料标识不明入错库,工人误投原料引发爆炸着火
2018年7月12日11时30分左右,宜宾江安壹米滴答金桥物流
公司将2吨标注为原料的COD去除剂(实为易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
送达至宜宾恒达公司仓库。随后,公司库管员宋泽容未对入库原料进
行认真核实,将其作为原料丁酰胺进行了入库处理。
14时左右,公司二车间副主任罗吉平开具20袋丁酰胺领料单到
库房领取咪草烟生产原料丁酰胺,宋泽容签字同意并发给罗吉平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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