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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发(作者:)

执行110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110工作,提高警务综合管理水平,保证110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是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日

常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标准,是对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是指公安机关为接报警、处警、辅助破案等服务的专

门单位,负责接受来电,及时准确处理报警信息,协调指挥处警民警及各相关部门,保障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设立在公安局,向局领导负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通信指挥室、情报科、报警接处警组和

信息处理组。

第六条 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机

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文件、信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安排办公区域内的办公设备

的维护,协调人员的值班安排,安排各种会议,协助局领导指挥工作。

第七条 通信指挥室主要负责值班指挥工作、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指挥以及通讯设备的维

护。

第八条 情报科主要负责,积极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第九条 报警接处警组主要负责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和处置。

第十条 信息处理组主要负责报警信息的录入、存档和反馈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包括协调人员

的值班安排,安排办公室区域内的办公设备的维护,安排各种会议等工作。

第十二条 通信指挥室负责接受来电、及时准确处理报警信息,协调指挥处警民警及各相关

部门。

第十三条 情报科负责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有效地掌握相关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四条 报警接处警组负责报警信息的接受、处警和处置,及时有效地协调处警民警及各

相关部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组负责报警信息的录入、存档和反馈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及时性。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 接警员应当在接听报警电话时,及时记录事发地点、严重程度及报警人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接警员应当对报警信息进行初步判别,及时进行处警指挥并转达给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 情报员应当全面分析情报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 处警民警应当根据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及时到达事发地点处理。

第二十条 信息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录入、存档和反馈报警信息。

第五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做到不对外透露任

何工作中的敏感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

动处置警力。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并给予相应的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在工作中懈怠、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

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增补及废止修改,由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中心负责。

以上就是对110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希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共同努力,将

110报警服务中心做好,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的公安机关服务单位。

本文标签: 报警工作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