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596199

2024年6月27日发(作者:)

2020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著作权典型案例及评析

刘雪峰

2020年,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1 973件,其中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

1277件,二审著作权纠纷案件696件;共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1768件,其中一审著作

权纠纷案件1113件,二审著作权纠纷案件655件。从案件性质看,涉及信息网络传播

权纠纷的案件所占比例达85%以上,作品种类包括综艺作品、影视作品、网络文学作品、

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涉及软件、视频聚合平台、深度链接、“听书”类

APP

互联网电视等网络新技术的案件大量涌现。现将有代表性的案例向大家进行介绍。

2020著作权典型案例及评析

屮国版权

CHINA COPYRIGHT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与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心梦想(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杈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中文在线(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简帛图书馆、

厦门简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华著盛阅(天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音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天津知识产杈法庭

2020著作权典型案例及评析

案例一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与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心梦想(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

杈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I

—审:(2019)津0116 民初3057号

二审:(2020)津03民终2101号

(一)基本案情

涉案节目系2016年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三H■—届奥运

会(里约奥运会)赛事,即"里约奥运会闭幕式”。2016

年6月2日,国际奥委会向中央电视台出具中国中央电视

台(“CCTV")媒体权利确认书,确认中央电视台为中国境

内(授权地区包括中国澳门地区,但不包括中国香港地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以普通话和广东话提供里约奥运会的专

有权利持有人,被许可权利包括:1.专有的媒体权利,即

①通过有线传输、卫星传输、地面传输和宽带网络传输对

里约奥运会所有活动节目,以及对里约奧运会的基本电视

信号、综合电视信号、补充电视信号、单边电视信号、音

频信号和集锦进行实时播出、延迟播出和重复播出;②通

过无线电广播对里约奧运会的音频信号和集锦进行实时播

出、延迟播出和重复播出;③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宽带网络、

有线、卫星和地面传输进行视频点播。2.公共展示权:通

过酒吧、影院、饭店、酒店、办公室、建筑工地、钻油平台、

公共汽车、军事机构、教育机构、医院以及其他非私人住

宅场所的电视机、移动设备或传统的家庭/个人无线电接

收机的可识别接收,对里约奥运会的直播节目(或部分直

播节目)进行免费或收费的传输。3.分许可权:CCTV在

2012年7月28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权处分许

可境内的任何第三方行使前述媒体权利和公共展示权(或

64

其他部分权力)。4.奥林匹克历史素材:在境内使用和播

放奥林匹克历史素材的权利。

2009年4月20日,中央电视台出具授权书,将其拍

摄、制作或者广播的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或者获得相关授权的中央电视台所有电视频道及其所含之

全部电视节目(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及此后之体育赛事等),

通过信息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络、移动平台、

IP电

视、车载电视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向公众传播、广播(包

括但不限于实时转播或延时转播)、提供之权利,授权央

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独占行使,并授权央

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交

易的独家代理。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权利的独

占被授权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主张、行使上

述权利,可以许可或禁止他人行使或部分行使上述权利。

基于前述中央电视台授权书,2016年6月1日,央视国际

网络有限公司再次出具授权书,将2016年巴西里约奥运(均

包含开幕式、闭幕式、全部比赛及由赛事衍生的各项活动

等)通过互联网电视业务(仅指互联网电视性质的新媒体

传播平台,传播、广播(包括但不限于实时传播或延时传播)

和提供之权利,在中国大陆地区以独占许可的形式授予未

来电视有限公司行使。授权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起至

2016年12月31日止。

201 6年8月23日,未来电视有限公司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在E地址栏内搜索“ ,在搜索栏

内搜索“沙发管家”,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沙发网-沙发

管家官网下载网站’’并显示“沙发管家”相关页面内容,

后对该“沙发管家”网页进行丨CP/IP地址/域名信息进行

查询后,显示备案主体为心梦想(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心梦想公司)。返回"沙发管家"页面,点

击“下载沙发管家(V5.0.4) ”将该应用安装软件保存至

‘‘Elements (G:)"内。使用公证处的电视机、已作清空

文件操作的摄像机、照相机及于2016年6月6日在网上

购买并于2016年6月14日在公证处收到的‘‘萤石盒子”,

将电线、数据线、网线进行连接,通过U盘将下载的"沙

发管家”软件安装在"萤石盒子”中。安装后,打开“沙

发管家”软件,在软件主页“精华应用'’选项中下拉页面

至“奥运会直播回看大集合”栏目并显示相关电视应用软件。

选中"电视猫视频”软件下载并安装,安装完成后,打开“电

视猫视频”软件,选中软件主页中‘‘分类”项下‘‘体育•奥

运”栏目并显示相关内容,选中‘‘

Rio2016”项下“赛事回顾”

栏目并显示相关赛事节目,选择“08月22日”项下的"里

约奧运会闭幕式”赛事节目,片头显示“正在加载里约奥

运会闭幕式优酷视频超清”,拖动进度条可完整播放涉案

赛事节目。

'‘沙发管家”是心梦想公司所经营的智能电视应用市

场,登录心梦想公司的官网‘'”可以下载

该应用商店。

一审法院认为,"电视猫视频”系上海千杉网络技术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杉公司)开发并接入电视应用

市场"沙发管家’’供用户下载。用户在电视上安装“沙发

管家”后可从主界面下的“奧运会回看”栏目选择下载‘‘电

视猫视频"。下载并安装“电视猫视频”后,在主页面选中“分

类’’项下“体育•奧运”栏目,选中“Ri〇2016”项下的“赛

事回顾"条目,在"08月22日”顼下可查找并播放涉案

‘‘里约奥运会闭幕式'’赛事节目。虽然千杉公司主张,其

与案外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

公司)就电视猫视频客户端产品签订了整体合作协议,约

定将电视猫视频客户端接入腾讯公司提供的视频播放

SDK

和广告SDK,千杉公司负责腾讯公司视频播放SDK和广告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SDK的集成,升级后的电视猫视频客户端将整体引进腾讯

公司提供的视频内容(包括由腾讯公司引进的免费、付费

视频内容和牌照方的自由项目),但该整体合作协议既不

能证明案外人有权对外设链授权,又没有对涉案节目的明

确约定,千杉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其提供的为链接服务。同时,

根据公证视频播放内容显示,该视频来源于央视网而非千

杉公司所主张的腾讯网。综上,可以认定千杉公司经营的‘‘电

视猫视频'’未经许可向公众直接提供了涉案节目,构成对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心梦想公司对其所设置栏目中相关应用程序的内容具

有接触可能,对“电视猫视频”提供的涉案体育赛事节目

构成侵权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其将“电视猫视频"置于

其所设置的‘‘奧运会直播回看大集合”专区中,能够促使

相关用户和公众较为容易地查找到涉案的“电视猫视频”

软件并进行涉案节目的观看和播放,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

义务,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主观上具有过错.

故其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1.被告心梦想公司、被告千杉公司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未来电视有限公司经

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2.驳回原告未来电视有限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一

审法院认定千杉公司的行为属于未

经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侵犯了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对

涉案赛事节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不当。作为视

频软件提供平台,心梦想公司应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心梦

想公司虽没有直接提供涉案赛事节目.但其设置“奥运会

直播回看大集合'’专区,并将“电视猫视频”等软件置于

其所设置的“奥运会直播回看大集合”专区中.其应当知

道该专区内的软件有传播奧运会节目的行为。该专区的设

置能够促使相关用户和公众较为容易地查找到涉案的“电

视猫视频”软件并进行涉案节目的观看和播放,心梦想公

司未尽到其应尽的注意义务,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

帮助,主观上具有过错,心梦想公司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65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2020著作杈典型案例及评析

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供了侵权作品,平台对软件提供侵权作品明知或应知的,

甚至为软件提供侵权作品设置便利条件的,其行为构成帮

(三)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视听软件平台责任如何界定的问题。理论界

与实务界对视听软件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

任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而本案对于视听软件平台责任进行

了梳理分析。之前遇到的大量案件,一般是软件提供的作

品或制品侵害著作权人权利,追究软件运营者的侵权责任。

而本案,软件下载之后可以播放涉案节目,权利人不仅起

诉了软件经营者,还起诉了提供软件的平台。当前司法实

践中,视听软件平台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若软件提

助侵权。就本案而言,奥运会节目知名度高、影响大、许

可费用极高,普通公司和网站不可能获得授权播放,心梦

想公司设置“奥运会直播回看大集合”专区,即意味着应

当对这一专区项下软件提供节目的来源负有较高注意义务;

再者,其以“奧运会直播回看”为字眼

,一

方面是为了吸

引网络用户注意,增加网络流量,获得相应利益;另_方面,

使得该专区项下的软件更易被网络用户获取,导致侵权风

险显著增加。因此其不能以没有直接提供相关节目为由

免责,本案对于涉及视听软件平台责任的同类案件具有

示范意义。

案例二

中文在线(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厦门简帛图书

馆、厦门简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

传播权纠纷案

|

_审:(2019)津0116 民初2376号

二审:(2019)津03知民终69号

(一)基本案If 转让给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文在线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原告中文在线(天津)

刘晔本人将涉案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包括信息网络传

播权在内的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利丨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法》

第十条第一款第(五)至(十七)项规定的全部著作权权利】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天津公司)系中文

在线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0月8日,中文在线集团公司进行公证取证,

66

通过手机下载打开“藏书馆’’,按照“找书” 一‘‘图书分类”一

‘‘小说”路径查看并下载了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电子书籍。

厦门简帛图书馆(以下简称简帛图书馆)为厦门简帛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帛公司)出资设立的民办

非企业法人,其业务范围为开展图书资料、文献的馆藏与

借阅。2017年12月31日,简帛公司(甲方)与简帛图

书馆(乙方)签订协议书,主要约定以下内容:甲方将其

开发的电子图书馆应用平台软件系统"藏书馆”(版本号1.0)

交由乙方运营(包括APP、PC端及后台),产品的交付方

式为按指定域名交付及该产品管理账号交付;甲方继续基

于“藏书馆"APP现有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研发,具体负责“藏

书馆”平台系统技术维护、新版本开发并安排工作人员提

供技术服务方案答疑;乙方上线运营后,乙方在平台上为

甲方免费提供接入入口用于甲方策划制作的线上增值服务

产品的页面展示及增值服务通道;协议有效期三年。

一审法院认为,简帛图书馆在用户上传图书资源时并

未强制要求上传用户对其上传的文件进行图书分类,故可

以认定简帛图书馆对平台资源进行了分类编辑等操作。简

帛图书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依托其平台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存在明知或者应知的过错,应当

承担帮助侵权之责任。简帛公司作为技术开发服务提供者

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1.被告简帛图书馆于判决生效之曰起

十曰内赔偿原告中文在线天津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2.驳

回原告中文在线天津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1.撤销天一审判决;2.自本判决生效

之曰起十曰内简帛公司、简帛图书馆连带赔偿中文在线天

津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3.驳回上诉人中文在线天津公司

的其他上诉请求;4.驳回上诉人简帛图书馆的上诉请求。

(三) 典型意义

该案一审、二审法院对被诉侵权网站的举证证明责任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的高度存在不同观点。一审法院认为,简帛图书馆提供了

上传用户的昵称、手机号码、上传ID、图书名称、文件格式、

上传时间及图书上传IP等信息,便足以证明涉案作品系网

络用户上传。二审法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六条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

仅提供网络服务的事实负有较高的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数

据库记录显示,简帛图书馆未提供证据证实数据库记录中

的用户系涉案APP的注册用户,从该记录中亦无法识别上

传用户的具体信息,据此无法认定上传涉案作品系用户所

为,简帛图书馆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作品由网络用户

上传,因此,二审法院认定简帛图书馆因为直接提供涉案

作品所以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67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2020著作杈典型案例及评析

案例三

华著盛阅(天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石家庄音君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杈及不正当

竞争纠纷案

| —审:(2020)津03民初1382号

(一)基本案情

涉案作品作者张年平,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独

是授权给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并授予可转授权。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涉案

作品《枭臣》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权利许可华著盛

阅(天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著盛阅公司)

非专有使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犯涉案作品的行为采

取维权措施,必要时可以华著盛阅公司自己的名义提起诉

讼,授权期限2019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石家庄音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君公司)

是微信“禧尔听书”小程序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在该微信

小程序中的充值页面充值50元,搜索到涉案作品详情页面

后,可以收听与涉案作品内容一致的音频内容。音君公司

主张其公司仅提供平台,涉案作品音频系网络用户自行上

传至平台服务器中;但音君公司称其仅能提供网络用户的

网络名称,网络用户具体信息无法获得和提供。

一审法院认为,音君公司系涉案小程序‘‘禧尔听书”

经营者,涉案作品的音频内容与涉案作品的文字内容相同。

音君公司未经华著盛阅公司及涉案作品作者及相关权利人

许可,将与涉案作品文字内容相同的音频置于信息网络中

供公众收听,系法律规定的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该行为

侵害了华著盛阅公司享有的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68

音君公司虽抗辩其仅提供平台,系网络用户自行上传涉案

作品至平台服务器中,但是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亦无法

提供上传者具体身份信息。

(二)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1.自判决生效之曰起十日内,被告音

君公司赔偿原告华著盛阅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

计33万元;2.驳回原告华著盛阅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

该案正在二审中。

(三) 典型意义

网络上逐渐兴起的“听书”类APP、小程序,将朗诵

他人作品形成的录音制品上传至服务器,置于信息网络中。

该案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

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

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

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

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

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

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

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

本案涉及将朗读涉案作品形成的录音制品上传至服务器,

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

下载、浏览方式获得。若存在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录音

制品制作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三个主体,那么网络服务提

供者未经许可上传朗诵涉案作品形成的录音制品于服务器

中,并置于信息网络中.侵害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录音

制品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未经许可

使用涉案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并上传服务器置于信息网络中,

侵害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中,音

君公司虽抗辩其仅提供平台,系网络用户自行上传涉案作

品至平台服务器中,但是未提供证据予以佐证,应认定其

制作录音制品并上传至平台服务器中,侵害了涉案作品著

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者单位: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

69

本文标签: 作品公司涉案提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