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566602
2024年5月27日发(作者:)
附件二:OA流程使用及客户端配置说明
OA流程使用及客户端配置说明
一、OA系统部分流程使用说明
1. 通知公告流程。通知公告类型分为学校通知(以学校名义发布的面向全校性的通知)、部
门通知(以部门发布名义发布的面向全校性的通知)、内部通知(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面向本单
位的通知,其他单位人员无法看到)三种类型。其中学校通知、部门通知由拟稿人发起,经本
单位内部审核之后,由拟稿人提交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审核发布;内部通知由本单位内部审核
后发布。
2. 发文流程。发文流程由发起人拟稿,经单位内部审核(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
给文秘二室(如需会签,由发起人经由相关单位的OA管理员向其单位负责人发起会签;如涉
及法律事务,需提交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视会签及修改情况,文秘二室可返给拟稿人修改。
发文内容在Word正文中编辑,正文附件以附件形式提交。
3. 收文流程。学校办公室机要办公室发起流程,经请示办公室及校领导后转相关单位处理。
机要办公室发给相关单位的OA管理员,由其发起本单位内部流转,单位处理结束后将处理结
果返给OA管理员,由OA管理员提交至机要办公室完成归档。
4. 公务外出计划申请流程。职工离校外出须本人从OA系统的业务申请中提交公务外出计
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外出。其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计划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其他
干部外出计划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普通工作人员外出计划由所在单位分管副职批准即
可。系统打印的审批单可作为财务报销依据。
5. 法律审核流程。由发起人提交合同立项申请,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
审核)后提交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如需招标立项,由发起人提交至招标办公室立项)。总值班
室审核后返给发起人进行合同拟稿,拟好合同后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
后提交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如需会签,由发起人经由相关单位的OA管理员向其单位负责人
发起会签;如需与财务部进行经费确认,由发起人提交至财务部审核),法律事务办公室审定合
同并经请示校领导后返给发起人,进行打印合同并到总值班室盖章,完成归档。合同文本内容
在Word正文中编辑,正文附件以附件形式提交。
6. 一周活动安排流程。各单位如有全校性会议需发布,可从系统中提交一周活动安排申请,
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给总值班室审核发布。
7. 请示报告流程。请示报告分为学校事项和非学校事项,学校事项是指需要请示校领导的
事项,非学校事项指两个单位之间的事务处理。由发起人发起请示报告,经过本单位内部审核
后,如为非学校事项直接提交至相关单位OA管理员进行流转并答复发起人;如为学校事项提
交至学校办公室行政事务办公室审核,行政事务办公室请示办公室及校领导后再转给相关单位
OA管理员进行流转。
8. 信息报送流程。由各单位的信息员拟稿,经过本单位内部审核后发给学校办公室文秘一
室。
9. 其他流程。业务申请其他流程中涉及相关部门处理部分,一般是由上一环节发给相关单
位OA管理员,由其提交至本单位负责人处理,待单位负责人将处理意见返给OA管理员后,
由OA管理员返还上一环节;如需相关科室处理的,OA管理员再行分发至相关科室人员,具
体工作人员处理后将处理结果返给OA管理员,由OA管理员提交至上一环节。
10. 已办流程的收回。对于个人已经处理过的流程,在下一节点尚未处理的情况下,可
以从桌面待办事项的“我的已办”中选择需要收回的流程,点击“收回文档”按钮,可以继续
对流程进行处理。
11. 暂停流程。对于之前个人发起的流程,如果遇到不再需要处理而又一直在个人待办
事项里的情况,可以从桌面业务申请的“我申请的”列表中选中需要暂停处理的流程,点击“暂
停运行”按钮,可以暂停流程并且取消待办事项中的提示。
二、OA系统客户端使用环境及问题解决方案
(一) 客户端配置环境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Mac OS X、Linux等操作系统无法安装
使用工作流插件。
浏览器:建议使用IE8等32位IE内核浏览器;IE9及以上版本请在IE工具菜单的兼容性
视图设置中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64位操作系统,请使用32位版IE浏览器;
在IE安全选项中,将(OA系统)及(OA工作流)加入可信站点,否则可能会出现安装Word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OA流程使用及客户端配置说明OA流程使用及客户端配置说明 内容由热心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elefans.com/dongtai/1716768601a518669.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