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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5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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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一、普通合伙人设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
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
合伙协议中载明。
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注意:①用劳务作为出资是合伙企业特有的规定,并且只有对普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通合伙人才适用。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
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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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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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设立
申请登记合伙企业,只要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
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不能当场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
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
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
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
以下的罚款。
二、普通合伙企业有什么特点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
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
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即所
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
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
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
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是无限责任。
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
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
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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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缺点 1、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
责任可以说是普通合伙企业最大的缺点,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
偿债务时,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清偿责任。哪怕合伙人已经退伙了,他仍然要对退伙前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所以公司需要交纳高额的税款也是有其道理的。
2、继承困难。普通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为基础设立的企业,合
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对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但
如果继承人想成为合伙人,则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
格。否则继承人只能继承合伙企业退还的合伙人财产份额。而公司股
权则可直接继承,不需要经过他人的同意。
3、普通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所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法人合伙人不能如有限公司股东一样,作为税后
收益,免征所得税;同时,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法人合伙人不能用
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营利、在所得税前扣除。
4、普通合伙企业未明确可以作为重组当事人,享受特殊重组递
延纳税优惠。
5、普通合伙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
让所得,不能如居民企业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
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我我整理的关于普通合伙人设立条件?的相关内容。普通人
合伙人由两个以上自然人组成,不能是社会群体。普通合伙人有一个
很大的缺点就是无限连带责任以上有我整理的详细的资料。若您还有
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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