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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4日发(作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20.03.11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0.03.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

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

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

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印发的《关于全

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协助做好招

工用工、建材购储、防疫保障等工作,严格抓好员工吃、住、行、施工作业等环节

的防疫,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

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

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一)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经营和工程项目

建设整体情况摸排,加强分类指导,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有序推动企业和

项目开复工。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复工,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

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分阶段、错时开复工,高风险地区要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

再逐步有序扩大企业开复工范围。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

工程项目应优先开复工,加快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禁止搞“一刀切”。

(二)切实落实防疫管控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地

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

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重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

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疫

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短缺等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已开复

工项目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开复工后不

发生重大疫情事项,全力服务国家疫情防控大局。

本文标签: 企业防控疫情复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