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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3日发(作者:)
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在按照提取的相关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提
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去。公积金提取主要分成部分提取、约定提
取和销户提取三类。
一、较新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
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
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
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
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大病提取
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
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基本包括: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离休或退休,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
口迁出本市且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租赁自住房等。但一
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
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
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做法并非是青海省的创新。几
年前,四川省宜宾市、湖南省湘潭市也开展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是申请人在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
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才有资格申请。(国内各城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详细
条件有差别的,以本市条件为准)
提取流程
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
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
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世分量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
取。
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
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世分量证等可直接到本
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
房业务。此业务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
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
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办理流程
1、租房后,租赁双方到各街道办“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房屋出租备案手续;
2、拿上已经在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世分
量证等,到市地税局开房屋出租发票;
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
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
现行国内普通居民住宅租赁税种及税率如下:
国内居民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达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1000
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
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承租住宅房屋
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为出租方,没有另外的发票税存在。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
(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世分量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
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
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各市代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
点。
4、租赁保障房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另外,租住本市保障房的用户,则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世分
量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
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私签租约,即未到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租备案手续的,不能提公积金;
2、报低租金避税,但公积金提取额度也降低。
在居委会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对于上报房屋租价的额度是有
空间的,低报租金额度虽能避税但同时会影响公积金提取额度,申请人务必审慎评估。
3、公积金的提取分为销户和非销户提取两种形式。对于非销户提取公积金。要满足如
下要求:以自住为目的租赁房屋,租金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才能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
1、本人向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不难理解,我们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
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及有
关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核心来办理提取。相关材料大概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和《住
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等。
2、办理
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复
印件之后,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
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
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有些长,还请朋友们不要着急。
3、提取公积金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
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需提供以下凭证,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1、提取人身世分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经公证的住房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公积金贷款
的可不提供);
3、借款银行开具的上一年度实际还款证明(需借款银行盖章);
4、结婚证或户口簿(若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经单位初审核实后填提取表。(提取表上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后退公积金回单位账
户上。)特殊情况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在提取审批表格栏内提出
要求,由财务经办人员签字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该职工单位住
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同行本人活期储蓄存折账户。
二、提取额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期提取不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
额,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三、办理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后填制盖章《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
请表》;
2、持应提供材料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表》上签字盖章;
3、持中心核准同意的《提取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四、提示。
1、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世
分量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世分量证;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3、相应表格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上下载亦可使用;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
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5、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账户内公积金提取须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偿还
住房贷款方式办理提取;
6、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因符合其他规定条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余额须保留不得低于较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
7、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
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购房公积金提取
一、一手房公积金提取
(1)、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a《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手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
a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公积金提取
a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b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5、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5、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5、另外,如果是职工夫妻公积金提取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
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
1、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证明。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七、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
1、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八、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
1、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职工死亡证明;
3、提取人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九、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2、职工持有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
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职能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证明文件;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3、夫妻双方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双方住房公积
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夫妻双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b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c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其家庭直系亲属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重大疾病或遇到
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a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b户口簿
c;医疗机构或其它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d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e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十、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公积金提取
1、提供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十一、职工在职期间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职工本人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及提取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十二、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供身世分量证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十三、委托提取还贷公积金提取
1、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住房贷款,需先与委托的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
议;
2、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十四、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大
致相等时一次性办理,采取转帐方式,提供《借款合同》和即时还款余额清单;
2、b住房公积金持有人本人的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持有人的银行账号。
五、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
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较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二)、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
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
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
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
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
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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