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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发(作者:)
手机动漫平台业务规范
1 概述
1.1 背景
从全球来看,手机动漫、手机游戏等无线娱乐业务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并已成为3G
业务中被人们普遍看好的热点业务。以日本为例,目前日本手机动漫用户已经占手机用户总
数的30%左右。在韩国、日本,包括游戏、MTV、卡拉OK、甚至下载蜡笔小新动画集等内容
的手机动漫类业务正风行一时。
IPSOS调查显示,80%的移动用户具有使用可能性(喜爱):在不考虑使用资费的情况
下,被访者对手机动漫的使用可能性较高,达到了80%。手机动漫能够带来新鲜感和快乐、
彰显个性等特点,更受崇尚个性、追求时尚、喜欢沟通、思维活跃、紧贴潮流的动感一族的
青睐。
另外,中移动很早就开始布局手机动漫市场,中国联通也在积极跟进。一直被普遍看好,
但发展却不温不火的手机动漫产业正进入一个新的拐点。随着3G网络环境的完善,网络速
度的提升、支持手机动漫容量的扩大,对当前技术瓶颈的逐步有效解决将起到较大的支持作
用;智能化、高性能的手机逐步普及,再加上运营商对终端的控制能力的提升,有效解决了
目前手机终端对动漫业务发展制约的问题;网络速度的提升将允许更丰富的动漫内容在移动
通信网络中的传播,再加上新的盈利模式中对著作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可以促进产生质量更高
的手机动漫作品;手机动漫行业将在现有产业合作模式、盈利模式上进行创新,促进产业链
合理分工,促进产业链良性发展;移动运营商看到手机动漫在3G产品中的价值,将会加强
与产业链其他环节的合作,调动各环节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优势,促进手机动漫产业的快速
健康发展。
电信公司应尽早参与到手机动漫产业链中,理顺手机动漫业务所需各类运营商资源(网
络、终端对动漫的支持,更适合手机动漫业务的灵活的计费策略等)
1.2 目标
中国电信通过打造自有手机动漫平台,形成基于电信CDMA网络核心移动互联网产品;
通过手机动漫平台引进优秀动漫作品,方便用户欣赏到国内外的优秀动漫,并增加收益;通
过论坛,集思广益,促进电信手机动漫业务发展。通过UGC“用户生产内容”模式鼓励动
漫创作,生成优秀原创性作品,通过平台互动性增进用户体验;通过交友、论坛、社区等功
能集聚人气;通过电信手机动漫平台吸引动漫爱好者用户群,增加用户粘性。在手机动漫产
业链中即担当电信网络运营商的角色,又作为平台运营商为CPSP提供一个统一的手机动漫
发布平台。掌控用户资源,了解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统一服务。
1.3 涉众群体
平台运营商:平台的运营者(电信自己/合营/他营),负责平台的后台管理,内容整合
等。
CPSP:手机动漫内容提供商(CP),如漫画作者或者工作室,出版社或版权代理商;
手机动漫服务的服务供应商(SP)。
个人用户:中国电信CDMA用户,进行围绕动漫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方接口:ISMP
广告商:
2 业务描述
2.1 动漫产品
动漫产品,包括动漫图铃、音频、视频、电子书、手机报等
2.2 目标用户
年轻人,手机用户为主
3 系统架构
3.1 WEB门户网站
Web门户网站栏目:
动漫排行:能够列出热门产品。
动漫搜索:提供给用户一个快速搜索的功能。
动漫下载:用户可以将动漫文件下载到手机。
动漫DIY: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动漫制作工具,制作简单的动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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