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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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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重点复习及课后习题答案
亲等计算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图
第四章
试述婚姻自由原则。(了解)
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
利。
1、婚姻自由在内容上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是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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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缺一不可的。
2、实行婚姻自由是为了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社会主义的新型婚姻关系,其
本质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男女平等的实现,为婚姻自由
提供了社会保障。
3,社会主义的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
细胞。正确处理婚姻问题,不仅涉及个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婚姻双方、下一代、家庭和
社会的利益。
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何在?
1、
缔结双方是否自愿不同
。前者根本违背婚姻当事人的意思,是以包办强迫为手段,
索取大量财物的行为;后者是在婚姻当事人基本自愿的情况下,一方向另一方索取大量财
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2、
索要财产的主体不同
。前者的财物是三者索要的,后者的财物主要是婚姻当事人(通
常为女方)一方索要的
3、
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如果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法院可以判
决准予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买卖必定属于包办婚姻,即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
目的,违背他人意愿,包办强迫他人结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
试述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异同?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刑法》和《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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