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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3日发(作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应是“农业遗产系统”而不是“农业文化遗产”

作者:徐嵩龄

来源:《中国科技术语》2020年第03期

摘 要:联合国粮农组织(UNFAO)的“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全球重要农业遗产系统,简称GIAHS)项目的核心是“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农业遗产系统)。中国政府主管部门与主要学术支持机构却将它译为 “农业文化遗产”。这一错译的错误有三:(1)“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从字面上不可能译为“农业文化遗产”;(2)由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文化遗产顾问机构“国际古迹遗产保护理事会”等制定的文化遗产类型中,只有“农业遗产”而无“农业文化遗产”;(3)最重要的是,将“农业遗产系统”改为“农业文化遗产”完全抹杀了GIAHS的特点与特殊保护意义。

关键词: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全球重要农业遗产系统;农业遗产系统;词频

中图分类号:DF413.1;H159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1673-8578.2020.03.009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as the central concepts of UNFAO’s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GIAHS) , cannot be translated in Chinese as “农业文化遗产”, because (1)“农业文化遗产” is only back-translated in English as “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 rather than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2) What can be found in Heritage

Typologies (adopted by ICOMOS) is “agricultural heritage” rather than “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 3) It is impossible to find from the terms “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 the

particular characteristics and special significance of UNFAO’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Keywords: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word frequency

收稿日期:2019-09-03修回日期:2020-06-03

作者简介:徐嵩龄(1945—),男,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遗产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通信方式:******************。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UNFAO)发起和实施的“全球重要农业遗产系统”(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GIAHS)计划,得到世界广泛响应。中国是这一计划的五个先导性项目国之一,也是积极的参与国。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接手GIAHS的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和主要学术支持机构从一开始就将GIAHS中“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農业遗产系统)的译名定为“农业文化遗产”,并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名进入农业部文件[1-2]、中文学术期刊以及新闻媒体。这样,“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成为中国参与UNFAO-GIAHS计划的基础和核心概念。蹊跷的是,“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仅用于国内;在国际场合,在与UNFAO交往时,仍用英语原名或GIAHS;由此形成对内、对外的术语双轨制。

本文认为,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文化遗产”而不是 “农业遗产系统”,是一个错误。其错误不仅在于它在GIAHS中强加了“文化”,更在于它删去原有的“系统”。 本文将从三个层面,即英语翻译层面、国际遗产界遗产分类系统层面以及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论证为什么说“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文化遗产”是一个必须纠正的误译。

一 英语翻译层面

只要译者粗通中、英文,对于“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都会自然地将它译为“农业遗产系统”,而不会译为“农业文化遗产”。他绝不会将“system(systems)”省略不译,反而将“文化”(culture)强行加上。同样,他在将“农业文化遗产”①英译时,只会译为“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而不会加上“system”(系统)。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仅能与“农业遗产系统”对应和回译,而不能与“农业文化遗产”对应和回译。因此,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文化遗产”,纯粹就翻译而言,不是一个正确的翻译。

二 遗产分类系统层面

在遗产科学领域,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文化遗产”,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国际遗产界的遗产分类系统。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及命名系统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两个文化遗产顾问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文物保护和修复研究中心”(ICCOROM)与“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共同编制的[3]。在UNFAO发起和实施GIAHS计划时,“世界遗产中心”(WHC)及其顾问机构ICCOROM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是UNFAO-GIAHS的合作单位(partner)。因此,GIAHS无疑会与世界遗产委员会的遗产分类系统保持一致。

在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中,没有中国现在所称的“农业文化遗产”。它的正式称谓是“农业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如同“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 “军事遗产”(military heritage)、“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等。国际遗产界不会将它们称为“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建筑文化遗产”。这是因为这些事物均属“人类文化”,遗产本身已

经包含文化之意,无须重复。关于GIAHS,中国有关方面曾经询问UNFAO-GIAHS总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为什么GIAHS一词中没有“culture”。他也是这样解释的:agriculture(农业) 本身就是culture(文化)[4]。可见,GIAHS和Koohafkan是认同并遵从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的。在“农业遗产”中加上“文化”,实属赘语,不仅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而且有违国际遗产界共识。

事情还有比这一翻译更严重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非但不能译为“农业文化遗产”,而且也不能简单地译为“农业遗产”。这是因为:根据国际遗产分类系统, “农业遗产”概念既包括静态遗产,又包括活态遗产。前者如中国水稻种植遗址(从湖南道县距今约1万年的玉蟾岩遗址,到湖南澧县距今约6500年的城头山遗址),后者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菲律宾伊富高(Ifugao)水稻梯田和中国哈尼族水稻梯田。然而,GIAHS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定位明确:第一,GIAHS是“活态遗产系统”(living heritage system);第二,对GIAHS实施的是“动态保护”(dynamic conservation)。如果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将会使大量的遗址型静态遗产误入“农业遗产系统”。中国在实施GIAHS时,由于使用“农业文化遗产”,曾使一些地区误将古代农业遗址当作GIAHS申报。由此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必须译为“农业遗产系统”,其中“系统”(system)一词不可或缺。

三 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

GIAHS概念是UNFAO的一个创新。它集中表现于“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中的“system”(系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系统”在GIAHS中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在对其翻译时,“系统”一词绝不可丢。第一,根据GIAHS的定义,论证只有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系统”,才能准确表达创建UNFAO-GIAHS的意图。第二,通过对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中有关“system”或“systems”(系统)与“culture”(文化)或“cultural”(文化的)的词频比较,表明“系统”是GIAHS 中最关键的,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被UNFAO-GIAHS文献拒绝的。第三,通过ICOMOS對GIAHS的评价,看“系统”在GIAHS创新性中的地位。

中有关“农业遗产”和“系统”的定义性说明

在UNFAO看来,GIAHS概念由三部分组合:“Globally Important”“Agricultural

Heritage”“System”。其中,决定GIAHS属性定位的是“Agricultural Heritage”(农业遗产)和“System”(系统),而GIAHS概念的核心则是“系统”(system)。UNFAO是这样定义GIAHS中的 “agricultural heritage”与“system”(系统)的:

农业遗产:GIAHS国际计划发起者认为,这些土地管理系统,由于其独创性及产生的景观,因而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GIAHS国际计划的工作将基于所有技术和方法,通过农业、牧业和某些渔业来开发环境。它还将考虑一些因素,如社会组织、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规则、系

统的调节和管理、基础设施、一些非农业活动(商业和手工活动)以及与旅游业有关的其他活动。②

系统:这项计划将涉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将对它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以便包括相关的人、社会和技术,特别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以及相互作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③

由上可知, GIAHS概念中的“农业遗产”是在“系统” 层面定义的;而对于GIAHS概念中的“系统”的定义,则清晰界定了它包含的具体内容。可见,“系统”在GIAHS概念中最具特征性、关键性和本质性,由此凸显GIAHS有别于ICOMOS的农业遗产的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UNFAO对GIAHS的表达,选择的是“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而不是“systems heritage”(系统遗产),就是说,“遗产”是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系统”这一名词的。显然这样做的深意是突出“系统”一词在GIAHS中的重要性。

2.国际上重要的GIAHS研究文献中“systems”或“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的词频比较

“系统”一词对GIAHS概念的重要性,还可通过国际有关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论文和研究报告)中的词频统计来验证。这一词频验证方法可设计如下:

第一类比较:以“systems”(包括system)与“cultural”(包括culture)为对照。

第二类比较:以systems(或system)和heritage的连用,即heritage systems(或heritage

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和heritage的连用,如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农业的文化遗产)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农业文化的遗产),为对照。这里选用10份GIAHS文献,其中8份为GIAHS领域的基准论文(benchmark

paper)或主要研究报告,2份是GIAHS第一次与第二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在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中,没有中国现在所称的“农业文化遗产”。它的正式称谓是“农业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如同“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 “军事遗产”(military heritage)、“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等。国际遗产界不会将它们称为“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建筑文化遗产”。这是因为这些事物均属“人类文化”,遗产本身已经包含文化之意,无须重复。关于GIAHS,中国有关方面曾经询问UNFAO-GIAHS总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为什么GIAHS一词中没有“culture”。他也是这样解释的:agriculture(农业) 本身就是culture(文化)[4]。可见,GIAHS和Koohafkan是认同并遵从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的。在“农业遗产”中加上“文化”,实属赘语,不仅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而且有违国际遗产界共识。

事情还有比这一翻译更严重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非但不能译为“农业文化遗产”,而且也不能简单地译为“农业遗产”。这是因为:根据国际遗产分类系统, “农业遗产”概念既包括静态遗产,又包括活态遗产。前者如中国水稻种植遗址(从湖南道县距今约1万年的玉蟾岩遗址,到湖南澧县距今约6500年的城头山遗址),后者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菲律宾伊富高(Ifugao)水稻梯田和中国哈尼族水稻梯田。然而,GIAHS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定位明确:第一,GIAHS是“活态遗产系统”(living heritage system);第二,对GIAHS实施的是“动态保护”(dynamic conservation)。如果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将会使大量的遗址型静态遗产误入“农业遗产系统”。中国在实施GIAHS时,由于使用“农业文化遗产”,曾使一些地区误将古代农业遗址当作GIAHS申报。由此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必须译为“农业遗产系统”,其中“系统”(system)一词不可或缺。

三 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

GIAHS概念是UNFAO的一个创新。它集中表现于“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中的“system”(系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系统”在GIAHS中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在对其翻译时,“系统”一词绝不可丢。第一,根据GIAHS的定义,论证只有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系统”,才能准确表达创建UNFAO-GIAHS的意图。第二,通过对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中有关“system”或“systems”(系统)与“culture”(文化)或“cultural”(文化的)的词频比较,表明“系统”是GIAHS 中最关键的,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被UNFAO-GIAHS文献拒绝的。第三,通过ICOMOS对GIAHS的评价,看“系统”在GIAHS创新性中的地位。

中有关“农业遗产”和“系统”的定义性说明

在UNFAO看来,GIAHS概念由三部分组合:“Globally Important”“Agricultural

Heritage”“System”。其中,决定GIAHS属性定位的是“Agricultural Heritage”(农业遗产)和“System”(系统),而GIAHS概念的核心则是“系统”(system)。UNFAO是这样定义GIAHS中的 “agricultural heritage”与“system”(系统)的:

农业遗产:GIAHS国际计划发起者认为,这些土地管理系统,由于其独创性及产生的景观,因而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GIAHS国际计划的工作将基于所有技术和方法,通过农业、牧业和某些渔业来开发环境。它还将考虑一些因素,如社会组织、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规则、系统的调节和管理、基础设施、一些非农业活动(商业和手工活动)以及与旅游业有关的其他活动。②

系统:这项计划将涉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将对它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以便包括相关的人、社会和技术,特别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以及相互作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③

由上可知, GIAHS概念中的“农业遗产”是在“系统” 层面定义的;而对于GIAHS概念中的“系统”的定义,则清晰界定了它包含的具体内容。可见,“系统”在GIAHS概念中最具特征性、关键性和本质性,由此凸显GIAHS有别于ICOMOS的农业遗产的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UNFAO对GIAHS的表达,选择的是“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而不是“systems heritage”(系统遗产),就是说,“遗产”是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系统”这一名词的。显然这样做的深意是突出“系统”一词在GIAHS中的重要性。

2.国际上重要的GIAHS研究文献中“systems”或“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的词频比较

“系统”一词对GIAHS概念的重要性,还可通过国际有关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论文和研究报告)中的词频统计来验证。这一词频验证方法可设计如下:

第一类比较:以“systems”(包括system)与“cultural”(包括culture)為对照。

第二类比较:以systems(或system)和heritage的连用,即heritage systems(或heritage

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和heritage的连用,如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农业的文化遗产)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农业文化的遗产),为对照。这里选用10份GIAHS文献,其中8份为GIAHS领域的基准论文(benchmark

paper)或主要研究报告,2份是GIAHS第一次与第二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在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中,没有中国现在所称的“农业文化遗产”。它的正式称谓是“农业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如同“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 “军事遗产”(military heritage)、“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等。国际遗产界不会将它们称为“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建筑文化遗产”。这是因为这些事物均属“人类文化”,遗产本身已经包含文化之意,无须重复。关于GIAHS,中国有关方面曾经询问UNFAO-GIAHS总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为什么GIAHS一词中没有“culture”。他也是这样解释的:agriculture(农业) 本身就是culture(文化)[4]。可见,GIAHS和Koohafkan是认同并遵从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的。在“农业遗产”中加上“文化”,实属赘语,不仅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而且有违国际遗产界共识。

事情还有比这一翻译更严重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非但不能译为“农业文化遗产”,而且也不能简单地译为“农业遗产”。这是因为:根据国际遗产分类系统, “农业遗产”概念既包括静态遗产,又包括活态遗产。前者如中国水稻种植遗址(从湖南道县距今约1万年的玉蟾岩遗址,到湖南澧县距今约6500年的城头山遗址),后者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菲律宾伊富高(Ifugao)水稻梯田和中国哈尼族水稻梯田。然而,GIAHS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定位明确:第一,GIAHS是“活态遗产系统”(living heritage system);第二,对GIAHS实施的是“动态保护”(dynamic conservation)。如果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将会使大量的遗址型静态遗产误入“农业遗产系统”。中国在实施GIAHS时,由于使用“农业文化遗

产”,曾使一些地区误将古代农业遗址当作GIAHS申报。由此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必须译为“农业遗产系统”,其中“系统”(system)一词不可或缺。

三 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

GIAHS概念是UNFAO的一个创新。它集中表现于“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中的“system”(系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系统”在GIAHS中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在对其翻译时,“系统”一词绝不可丢。第一,根据GIAHS的定义,论证只有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系统”,才能准确表达创建UNFAO-GIAHS的意图。第二,通过对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中有关“system”或“systems”(系统)与“culture”(文化)或“cultural”(文化的)的词频比较,表明“系统”是GIAHS 中最关键的,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被UNFAO-GIAHS文献拒绝的。第三,通过ICOMOS对GIAHS的评价,看“系统”在GIAHS创新性中的地位。

中有关“农业遗产”和“系统”的定义性说明

在UNFAO看来,GIAHS概念由三部分组合:“Globally Important”“Agricultural

Heritage”“System”。其中,决定GIAHS属性定位的是“Agricultural Heritage”(农业遗产)和“System”(系统),而GIAHS概念的核心则是“系统”(system)。UNFAO是这样定义GIAHS中的 “agricultural heritage”与“system”(系统)的:

农业遗产:GIAHS国际计划发起者认为,这些土地管理系统,由于其独创性及产生的景观,因而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GIAHS国际计划的工作将基于所有技术和方法,通过农业、牧业和某些渔业来开发环境。它还将考虑一些因素,如社会组织、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规则、系统的调节和管理、基础设施、一些非农业活动(商业和手工活动)以及与旅游业有关的其他活动。②

系统:这项计划将涉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将对它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以便包括相关的人、社会和技术,特别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以及相互作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③

由上可知, GIAHS概念中的“农业遗产”是在“系统” 层面定义的;而对于GIAHS概念中的“系统”的定义,则清晰界定了它包含的具体内容。可见,“系统”在GIAHS概念中最具特征性、关键性和本质性,由此凸显GIAHS有别于ICOMOS的农业遗产的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UNFAO对GIAHS的表达,选择的是“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而不是“systems heritage”(系统遗产),就是说,“遗产”是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系统”这一名詞的。显然这样做的深意是突出“系统”一词在GIAHS中的重要性。

2.国际上重要的GIAHS研究文献中“systems”或“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的词频比较

“系统”一词对GIAHS概念的重要性,还可通过国际有关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论文和研究报告)中的词频统计来验证。这一词频验证方法可设计如下:

第一类比较:以“systems”(包括system)与“cultural”(包括culture)为对照。

第二类比较:以systems(或system)和heritage的连用,即heritage systems(或heritage

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和heritage的连用,如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农业的文化遗产)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农业文化的遗产),为对照。这里选用10份GIAHS文献,其中8份为GIAHS领域的基准论文(benchmark

paper)或主要研究报告,2份是GIAHS第一次与第二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在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中,没有中国现在所称的“农业文化遗产”。它的正式称谓是“农业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如同“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 “军事遗产”(military heritage)、“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等。国际遗产界不会将它们称为“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建筑文化遗产”。这是因为这些事物均属“人类文化”,遗产本身已经包含文化之意,无须重复。关于GIAHS,中国有关方面曾经询问UNFAO-GIAHS总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为什么GIAHS一词中没有“culture”。他也是这样解释的:agriculture(农业) 本身就是culture(文化)[4]。可见,GIAHS和Koohafkan是认同并遵从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的。在“农业遗产”中加上“文化”,实属赘语,不仅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而且有违国际遗产界共识。

事情还有比这一翻译更严重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非但不能译为“農业文化遗产”,而且也不能简单地译为“农业遗产”。这是因为:根据国际遗产分类系统, “农业遗产”概念既包括静态遗产,又包括活态遗产。前者如中国水稻种植遗址(从湖南道县距今约1万年的玉蟾岩遗址,到湖南澧县距今约6500年的城头山遗址),后者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菲律宾伊富高(Ifugao)水稻梯田和中国哈尼族水稻梯田。然而,GIAHS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定位明确:第一,GIAHS是“活态遗产系统”(living heritage system);第二,对GIAHS实施的是“动态保护”(dynamic conservation)。如果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将会使大量的遗址型静态遗产误入“农业遗产系统”。中国在实施GIAHS时,由于使用“农业文化遗产”,曾使一些地区误将古代农业遗址当作GIAHS申报。由此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必须译为“农业遗产系统”,其中“系统”(system)一词不可或缺。

三 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

GIAHS概念是UNFAO的一个创新。它集中表现于“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中的“system”(系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系统”在GIAHS中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在对其翻译时,“系统”一词绝不可丢。第一,根据GIAHS的定义,论证只有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系统”,才能准确表达创建UNFAO-GIAHS的意图。第二,通过对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中有关“system”或“systems”(系统)与“culture”(文化)或“cultural”(文化的)的词频比较,表明“系统”是GIAHS 中最关键的,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被UNFAO-GIAHS文献拒绝的。第三,通过ICOMOS对GIAHS的评价,看“系统”在GIAHS创新性中的地位。

中有关“农业遗产”和“系统”的定义性说明

在UNFAO看来,GIAHS概念由三部分组合:“Globally Important”“Agricultural

Heritage”“System”。其中,决定GIAHS属性定位的是“Agricultural Heritage”(农业遗产)和“System”(系统),而GIAHS概念的核心则是“系统”(system)。UNFAO是这样定义GIAHS中的 “agricultural heritage”与“system”(系统)的:

农业遗产:GIAHS国际计划发起者认为,这些土地管理系统,由于其独创性及产生的景观,因而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GIAHS国际计划的工作将基于所有技术和方法,通过农业、牧业和某些渔业来开发环境。它还将考虑一些因素,如社会组织、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规则、系统的调节和管理、基础设施、一些非农业活动(商业和手工活动)以及与旅游业有关的其他活动。②

系统:这项计划将涉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将对它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以便包括相关的人、社会和技术,特别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以及相互作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③

由上可知, GIAHS概念中的“农业遗产”是在“系统” 层面定义的;而对于GIAHS概念中的“系统”的定义,则清晰界定了它包含的具体内容。可见,“系统”在GIAHS概念中最具特征性、关键性和本质性,由此凸显GIAHS有别于ICOMOS的农业遗产的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UNFAO对GIAHS的表达,选择的是“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而不是“systems heritage”(系统遗产),就是说,“遗产”是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系统”这一名词的。显然这样做的深意是突出“系统”一词在GIAHS中的重要性。

2.国际上重要的GIAHS研究文献中“systems”或“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的词频比较

“系统”一词对GIAHS概念的重要性,还可通过国际有关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论文和研究报告)中的词频统计来验证。这一词频验证方法可设计如下:

第一类比较:以“systems”(包括system)与“cultural”(包括culture)为对照。

第二类比较:以systems(或system)和heritage的连用,即heritage systems(或heritage

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和heritage的连用,如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农业的文化遗产)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农业文化的遗产),为对照。这里选用10份GIAHS文献,其中8份为GIAHS领域的基准论文(benchmark

paper)或主要研究报告,2份是GIAHS第一次与第二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在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中,没有中国现在所称的“农业文化遗产”。它的正式称谓是“农业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如同“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 “军事遗产”(military heritage)、“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等。国际遗产界不会将它们称为“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建筑文化遗产”。这是因为这些事物均属“人类文化”,遗产本身已经包含文化之意,无须重复。关于GIAHS,中国有关方面曾经询问UNFAO-GIAHS总协调人Parviz Koohafkan,为什么GIAHS一词中没有“culture”。他也是这样解释的:agriculture(农业) 本身就是culture(文化)[4]。可见,GIAHS和Koohafkan是认同并遵从国际遗产界的文化遗产分类系统的。在“农业遗产”中加上“文化”,实属赘语,不仅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而且有违国际遗产界共识。

事情还有比这一翻译更严重者。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非但不能译为“农业文化遗产”,而且也不能简单地译为“农业遗产”。这是因为:根据国际遗产分类系统, “农业遗产”概念既包括静态遗产,又包括活态遗产。前者如中国水稻种植遗址(从湖南道县距今约1万年的玉蟾岩遗址,到湖南澧县距今约6500年的城头山遗址),后者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菲律宾伊富高(Ifugao)水稻梯田和中国哈尼族水稻梯田。然而,GIAHS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定位明确:第一,GIAHS是“活态遗产系统”(living heritage system);第二,对GIAHS实施的是“动态保护”(dynamic conservation)。如果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将会使大量的遗址型静态遗产误入“农业遗产系统”。中国在实施GIAHS时,由于使用“农业文化遗产”,曾使一些地区误将古代农业遗址当作GIAHS申报。由此可见,GIAHS中的“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必须译为“农业遗产系统”,其中“系统”(system)一词不可或缺。

三 UNFAO-GIAHS的目的和使命层面

GIAHS概念是UNFAO的一个创新。它集中表现于“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中的“system”(系统)。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系统”在GIAHS中的重要性,从而说明在对其翻译时,“系统”一词绝不可丢。第一,根据GIAHS的定义,论证只有将“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 译为“农业遗产系统”,才能准确表达创建UNFAO-GIAHS的意图。第二,通过对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中有关“system”或“systems”(系统)与“culture”(文化)或“cultural”(文化的)的词频比较,表明“系统”是GIAHS 中最关键的,而“农业文化遗产”是被UNFAO-GIAHS文献拒绝的。第三,通过ICOMOS对GIAHS的评价,看“系统”在GIAHS创新性中的地位。

中有关“农业遗产”和“系统”的定义性说明

在UNFAO看来,GIAHS概念由三部分组合:“Globally Important”“Agricultural

Heritage”“System”。其中,决定GIAHS属性定位的是“Agricultural Heritage”(农业遗产)和“System”(系统),而GIAHS概念的核心则是“系統”(system)。UNFAO是这样定义GIAHS中的 “agricultural heritage”与“system”(系统)的:

农业遗产:GIAHS国际计划发起者认为,这些土地管理系统,由于其独创性及产生的景观,因而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GIAHS国际计划的工作将基于所有技术和方法,通过农业、牧业和某些渔业来开发环境。它还将考虑一些因素,如社会组织、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规则、系统的调节和管理、基础设施、一些非农业活动(商业和手工活动)以及与旅游业有关的其他活动。②

系统:这项计划将涉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将对它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以便包括相关的人、社会和技术,特别是种植技术、灌溉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以及相互作用的经济和文化方面。③

由上可知, GIAHS概念中的“农业遗产”是在“系统” 层面定义的;而对于GIAHS概念中的“系统”的定义,则清晰界定了它包含的具体内容。可见,“系统”在GIAHS概念中最具特征性、关键性和本质性,由此凸显GIAHS有别于ICOMOS的农业遗产的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UNFAO对GIAHS的表达,选择的是“heritage system”(遗产系统)而不是“systems heritage”(系统遗产),就是说,“遗产”是作为形容词用来修饰“系统”这一名词的。显然这样做的深意是突出“系统”一词在GIAHS中的重要性。

2.国际上重要的GIAHS研究文献中“systems”或“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的词频比较

“系统”一词对GIAHS概念的重要性,还可通过国际有关GIAHS的重要研究文献(论文和研究报告)中的词频统计来验证。这一词频验证方法可设计如下:

第一类比较:以“systems”(包括system)与“cultural”(包括culture)为对照。

第二类比较:以systems(或system)和heritage的连用,即heritage systems(或heritage

system),与cultural或culture和heritage的连用,如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 of agriculture(农业的文化遗产)或heritage of agricultural culture(农业文化的遗产),为对照。这里选用10份GIAHS文献,其中8份为GIAHS领域的基准论文(benchmark

paper)或主要研究报告,2份是GIAHS第一次与第二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本文标签: 遗产系统农业文化遗产